“太炸裂了!”江苏江宁,网传60岁大叔男扮女装与1691名男子发生亲密关系。警方

咸鱼永不放盐 2025-07-08 09:49:31

“太炸裂了!”江苏江宁,网传60岁大叔男扮女装与1691名男子发生亲密关系。警方通报称该信息不实,网传60岁大叔实为38岁外省来宁人员焦某某,焦某某相约与多名男性发生性关系,并偷拍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其隐私视频被他人传播到互联网上,立即开展调查,查明上述事实后,将焦某某抓获,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将焦某某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虽然网传信息存在随意夸大、不实的情况,但是警方通报的事实,仍让人三观尽毁!直呼荒唐、离谱!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为什么警方仅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将焦某某刑拘?如何评价焦某某的行为?焦某某男扮女装欺骗他人与自己发生关系,是否构成诈骗?猥亵等其他犯罪?

1、《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单就传播淫秽物品这一行为,焦某某将面临最高2年有期徒刑的行罚。

2、诈骗是指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的行为,诈骗所针对的是他人的财物。

具体到本案,虽然焦某某通过男扮女装的欺骗手段与多名男性发生关系,但是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受害男性财产的目的,因而并不属于诈骗。

3、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性关系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受害的男性并不属于强奸罪的保护范围,因而焦某某即便违背了受害男性的意愿,不会构成该罪。

4、强制猥亵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

虽然男性可以成为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但是本案中,受害的男性虽然被焦某某欺骗,但是对于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没有错误的认识,因而焦某某的行为也很难被认定为强制猥亵罪。

5、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360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95条第3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22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不少网友担心焦某某存在艾滋病,目前,焦某某是否患有艾滋病不得而知,但是如果焦某某患有艾滋病,还会构成传播性病罪、故意伤害罪。

而《刑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想想与自己发生亲密关系的女性竟然是个抠脚大汉,相关的视频还被对方发布到网上,就能理解受害人此时此刻的心情如何。

除了依法追究焦某某的刑事责任外,感情被骗、隐私被侵犯的受害人还可以依法要求焦某某承担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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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活过

活过

3
2025-07-08 10:16

666

用户16xxx67

用户16xxx67

1
2025-07-08 11:06

什么世道!1600多人不知道那是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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