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新人正在举行婚礼,现场有600多位宾客,大屏幕正在播放新郎新娘相识相爱

小漂亮观世界 2025-07-07 21:18:47

上海,一对新人正在举行婚礼,现场有600多位宾客,大屏幕正在播放新郎新娘相识相爱的视频。突然,大屏幕上出现一幅不雅照片,现场顿时大乱,宾客有的窃窃私语,有的尖叫起哄。新郎新娘尴尬极了,人生中最值得纪念的场面被破坏,所有的美好有了瑕疵。他们做梦都没想到,花59000元找的婚庆团队,竟在最重要的环节失误了!事后,新郎新娘将婚庆公司,和司仪公司起诉,要求他们公开赔礼道歉,并共同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法院判了。 7月7日,澎湃新闻报道,小李和小张在举办婚礼时,大屏幕上突然出现不雅照片。 大喜的日子,一对新人又气愤又委屈。 小李和小张是一对情侣,他们准备结婚,双方家长共同商定了婚礼日期。 2023年3月,小李和小张选了婚庆公司,并签下了婚礼服务合同。 双方约定,新人的婚礼安排,由婚庆公司全面主持履行服务。 婚庆团队包括,司仪、音乐、视频播放师人员组成。 婚礼前,小李就将全款59000元,全部支付给婚庆公司。 婚庆公司,又找了司仪公司合作,由司仪公司出3个人,司仪主持人、督导、音乐播放师,两家签订了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婚礼现场,由司仪公司,派人为小李小张提供司仪服务。 婚礼当天,现场喜气洋洋,从各地赶来的600多位宾客,来到婚礼现场,见证一对新人的结婚仪式。 婚庆公司,派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外场,司仪公司,派了司仪、督导、音乐视频播放师分别主持婚礼。 婚礼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喜庆的气氛,弥漫在每个人的脸上。 新郎携新娘进入婚礼大厅,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喜庆气氛高涨! 大屏幕上,播放着新郎新娘,从相识相知,到携手婚姻的感人画面。 突然,大厅里的所有人,一下子安静下来,偌大的婚礼现场,顿时鸦雀无声! 当时,司仪和新郎新娘,正面向亲朋好友,突然的安静使得他们很诧异,同时回过头去。 大屏幕上的画面,让一对新人大惊失色,尤其是新娘小张,忍不住惊叫起来! 这时候,司仪和其他工作人员,也发现了失误,赶紧出面救场。 原来,大屏幕上刚刚出现了,一副巨大的不雅照,直到工作人员出现,播放时长竟达20多秒。 片刻的寂静之后,不明真相的人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人们以为大屏幕上的人是新娘子。 有人开始吹口哨起哄,现场乱成了一锅粥。 司仪及时救场,做出了解释,现场慢慢安静下来。 后面,由于突然出现的尴尬局面,新郎新娘甚至两个家庭,被闹得心情低落,匆匆结束了婚礼。 事后,宾客们说啥的都有,事情很快被传的沸沸扬扬。 新娘子小张被折磨的,寝食难安,心力交瘁,这事又没法去解释,再说也解释不清啊! 小张表示,大屏幕上出现的人,自己并不认识,可有很多人,却误以为是她本人的照片。 她做梦都没想到,一生中最值得纪念的日子,被蒙上了阴影。 之前,夫妻俩为了这场婚礼,反复的做了很多工作,每一步都精心的准备。 为留下这段美好的记忆,视频还专门加入了,属于新郎新娘的专属元素。 可他们万万没想到,一切全被这突如其来的不雅事件,给直接毁了! 两个家庭,精心操持了半年多的婚礼,却在600多位宾客面前,闹了一个大大的笑话。 婚礼是具有重大人生意义的重要仪式,婚庆公司却发生这么大的失误! 给两人造成了心理伤害,和精神损害,还侵犯了他们的人格权。 为了讨回公道,他们将婚庆公司和司仪公司起诉,要求他们在网络平台公开道歉,并共同支付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民法典》第991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婚礼对于新人来说意义重大,是承载着他们美好期待,和情感的重要仪式。 两公司的失误,致使一对新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了损害。 《民法典》第996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小李和小张与婚庆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婚庆公司有义务保障婚礼顺利进行,婚礼现场出现重大失误,属于违约行为。 一对新人有权要求,婚庆公司和司仪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庭上,婚庆公司辩称,婚礼现场出现的是,“恶意弹窗”的网络广告图片。 图片并非小李、小张的照片,不构成对二人的精神损害。 而且,公开道歉,超出了事件本身的影响范围。 再说,播放视频的是司仪公司的员工,不应由婚庆公司承担责任。 司仪公司辩称,大屏幕出现“恶意弹窗”无法制止,两家公司的合作协议,音乐播放师,只负责播放音乐,而不负责播放视频。 因当天人手不够,临时口头安排,由音乐播放师兼顾视频播放,属于帮忙,不应由司仪公司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两公司各自以书面形式向小李、小张赔礼道歉、共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元。 一审判决生效后,两家公司均已主动赔礼道歉。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澎湃新闻20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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