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见自家门口有两只蟑螂。没多想,就用杀虫剂将蟑螂消杀。岂料,邻居找

尔号探秘人 2025-07-07 10:59:18

浙江杭州,一男子见自家门口有两只蟑螂。没多想,就用杀虫剂将蟑螂消杀。岂料,邻居找上门来,称男子杀死了自己的宠物,让男子赔钱。男子怒怼:既然是宠物就应该看好,凭什么让自己赔?双方闹到派出所,民警做出调解,让男子赔了邻居400元钱。网友不干了:他家蟑螂拴绳啦?没拴就是野的。

事发当天,男子杨某准备出门,就发现在自己门口,有一只体型相当壮硕的蟑螂,杨某第一反应就是这玩意肯定是蟑螂,毕竟谁家门口见过这么大只的虫子?杨某向来讨厌蟑螂,家里常备杀虫剂,见此情景,他想都没想就折返回屋,抄起家伙对着虫子一顿猛喷。

随着一阵“滋滋”声,两只虫子应声倒地。杨某解决了心头大患,哼着歌出了门,浑然不觉自己惹上了麻烦,这两只“大蟑螂”却是隔壁小伙小孟的心头肉。小孟是个螳螂迷,尤其珍爱这两只花大价钱买来的魔花螳螂。

他发现爱宠失踪后心急如焚,在家翻箱倒柜也找不到,猛然想到可能是开门时溜了出去,他赶紧冲到门外,结果最不想看到的一幕还是发生了,两只螳螂直挺挺地躺在墙角,周围还散发着刺鼻的杀虫剂味。

怒火中烧的小孟立刻敲开了杨某的门。一个怒斥对方滥杀宠物,一个满腹委屈,坚称自己是在除害。杨某凑近一看才发现,这虫子长得确实和蟑螂不太一样,可谁会把虫子当宠物养,还让它在公共楼道里乱跑,两人各执一词,争吵不休,最终闹到了派出所。

民警面对这场“奇葩”纠纷也颇为头疼。调解时他们认为,杨某虽是无心之过,但毕竟造成了小孟的财产损失;而小孟虽然痛失爱宠,可宠物跑到公共区域,他自己也有责任。最终,在民警的劝说下,双方各退一步,杨某赔偿小孟400元了事。

这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杨某喷洒杀虫剂的行为,客观上导致了螳螂死亡,造成了小孟的财产损失,这属于侵权。然而,法律的天平也不会一边倒。

小孟作为螳螂的主人,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导致蟑螂进入公共区域并引发邻居误杀,对损失的发生同样存在过错。所以,400元的调解结果,既认定了杨某行为的直接后果,也兼顾了小孟的管理疏忽,算得上合情合理。

这件事传到网上引发了很多网友的争议,有人开玩笑说:“隔壁喷完药,我家门口死了满地苍蝇蚊子,这可是我花大价钱养的宠物,怎么索赔?”也有人反讽:“那你也可以告他,你的蟑螂吓到我了,必须赔偿精神损失费!”

如今,饲养蜥蜴、螳螂已不新鲜,但在许多人眼里,这些动物依然是“害虫”或“危险品”。这种认知上的巨大鸿沟,极易引发矛盾。在主人眼里是花钱买来的宝贝,在邻居眼里可能就是会移动的“惊吓盒子”。

现行法规对“异宠”的安全管理义务,并没有明确具体的界定,这使得责任划分时常陷入模糊。楼道是全体居民的共享空间,其卫生和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品质。

说到底,邻里相处需要“边界感”。养宠物的自由,其边界就是他人的安全感和舒适度。把笼子关好,防止宠物出逃,这是饲养者最基本也最重要的责任。

现在有很多人养一些稀奇古怪的宠物,但如果不是深入了解的人,根本无法分辨出这是宠物还是害虫,难不成每次遇到害虫都要仔细辨认一番,挨个询问邻居,这是他养的宠物吗?

信源:广州日报》-20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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