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12岁女孩和男友线下见面后,觉得身体不舒服,在哥哥陪同下去医院检查。不料,医生发现女孩处 女 膜 破裂,陪诊的哥哥瞬间煞白。原来,女孩竟把网恋的21岁男子带回家过夜,而母亲当晚也在家,竟没有发现家里多了个陌生男子,直至凌晨撞见陌生男人从自家厕所走出,才当场报警。目前,男子被警方带走调查。 7月6日,据大河报报道,女孩叫小月(化名),刚满12岁,但已经拥有自己的手机,利用手机交友,在网络社交平台结识了21岁男子张某(化名)。 张某利用青春期少女的情感需求,通过持续发送暧昧信息、虚构温柔人设等手段获取小月信任。小月趁父母兄长外出务工,将张某约至家中留宿。 当夜,母亲王某(化名)因加班深夜归家,误以为女儿已睡便未进房查看。 次日清晨,王某赫然发现陌生男子张某从卫生间走出,当场将其控制并报警。 期间张某坚称“只是借宿”,否认发生任何关系。 为查明真相,王某立即让长子小阳(化名)带妹妹就医。医院检查确认小月处女膜新鲜破裂,医生得知详情后,紧急提醒小月要尽快服用避 孕药物,并前往疾控中心查看是否要传染病阻断治疗。 对此,有网友说,支持重判!但更揪心的是,12岁的孩子,对网恋的风险、身体的界限、法律的意义完全懵懂。我们的学校和家庭要加强教育。 有网友说,再忙也不是借口,让12岁女孩独自在家过夜本就是重大疏忽。网聊带回家,家长竟毫无察觉?这监护缺失太明显了!赚钱固然重要,但孩子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家长必须反思! 也有网友说,21岁男人怎么轻易加上12岁女孩的聊天账号的?平台年龄审核是摆设吗?聊天内容里那些诱导性的话术,算法就检测不到?平台是否该反思呢? 那从法律角度张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 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张某在本案中始终否认发生侵害行为,或抗辩“我们是自愿恋爱,她同意的!” 听起来好像有道理? 但法律在这里画了一条非常清晰、不容逾越的“红线”:任何人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无论这个女孩当时是否“同意”,一律以犯罪论处,并且要从重处罚! 一个12岁的孩子,心智远未成熟,对社会、对男女关系、对行为的后果缺乏真正的理解和判断力。她们就像一张白纸,很容易被诱导、哄骗甚至胁迫。法律认为,在这个年龄阶段,女孩根本不具备“同意”发生关系的能力!就像你不能让一个5岁小孩签合同买房子一样,法律不承认这种“同意”是有效的。 所以,“自愿”不是挡箭牌! 张某再怎么强调小月是“自愿”的,甚至拿出聊天记录证明小月喜欢他、主动约他,这些都改变不了一个铁的事实,就是小月未满14周岁。 只要查明两人发生关系,而医学检查的处 女 膜 破 裂就是关键证据,张某的行为在法律上就自动构成了犯罪。 因此,一旦查实,张某就构成强奸罪,这是法律基于对幼女绝对保护原则的必然认定。“自愿”在此案中是完全无效的抗辩。 有人说,张某可以说不知道小月的具体年龄以抗辩免责,这理由站得住脚吗? 这里首先要看,张某有没有“可能知道”? 从报道来看,小月才12岁,也就是上初中的年龄,而张某大概率也是知道这个情况的,读初中12-15岁左右,这是一个基本的社会常识。 张某作为一个21岁的成年人,和一个小姑娘网聊了大半年,还发展到线下见面甚至发生关系,他难道从来没问过、没想过、没察觉到对方的年龄?这明显违背常理。 实务中,法官或检察官会综合聊天内容、见面情况、小月的外貌言行举止等所有证据来判断,张某应当知道或者至少可能知道小月是幼女。 “装糊涂”行不行? 法律最讨厌“揣着明白装糊涂”。如果张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故意不去确认小月的真实年龄,或者对小月可能未满14岁的情况持一种“放任不管”的态度,这在法律上同样可能被认定为“间接故意”,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 张某“不知年龄”的辩解很难成立,将面临刑事处罚。 小月的遭遇令人痛心,但未成年人保护本就是个复杂社会课题,尤其是在虚拟与现实交织的时代,如何为孩子们构筑一个真正安全、健康的成长空间迫在眉睫。这需要法律更严密、平台更负责、教育更到位、监护更用心、社会支持更完善。毫无疑问,这是一场需要全民参与的、没有终点的守护行动。 对此,大家怎么看?
陈林罪该万死!驻马店市的陈林,已经被执行死刑,生命定格在34岁。他终于为自己犯
【102评论】【68点赞】
用户11xxx94
其实压根只有一个问题,这个姓张的是什么背景?如果是平头百姓,处理方式没有任何阻碍!从重从严处置!
pk128 回复 07-06 19:31
要知道吴亦凡不是官二代
哈哈镜 回复 07-06 20:16
没背景加有钱的人,很多少人都等着这类人犯点事的,不犯事还想按罪名的。
用户33xxx58
12岁孩子养废了,成年之后早早送去ktv赚钱吧,给哥哥买房子娶媳妇[抠鼻]
卿溪客 回复 07-07 06:18
对号入座了?
小可爱 回复 07-08 09:05
别太可怕了,从头到尾没有说哥哥取房子
用户16xxx91
现在的牲口㓜儿园都不放过
用户10xxx55 回复 07-07 05:16
[捂脸哭]
用户14xxx11
这家长真够扯淡的,12岁女儿可能出事,做母亲的不陪同去医院,反而要哥哥陪着去。不符合做人常理
用户36xxx86 回复 07-06 19:14
早上在家抓到,大人都在配合笔录!哥哥赶快陪着妹妹来医院看看需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
单身贵族 回复 07-07 10:39
孩子爸爸出去打工,母亲要去录口供。让大儿子带妹妹去医院有问题吗?
用户90xxx56
12岁还是小学生呢
用户10xxx16
12岁男孩杀人网友异口同声说现在孩子成熟早,要严惩。12岁女孩发生性关系,网友群情激奋要严惩。其实在大众心中男女有别!
水星用户 回复 07-06 21:51
你是打拳打到自己脑袋了?居然把杀人犯和受害者能一起讨论
Cathrine 回复 07-06 21:23
杀人和被强奸哪个是受害者哪个是天生畜生你分不出来,别在这逼逼赖赖
静音
山西大同案没破裂也算强奸 明显标准不统一
卓尔不凡 回复 07-07 09:20
为什么这种新闻底下都有山西大同事件的评论,既然这么关注,难道你都没有看官方发布的完整通告吗?处女破是否破裂不作为强奸的必要条件,床上有精斑,有他俩的混合dna,有强行拖拽的视频,是反抗的身体伤痕,有承认犯罪的电话录音,都是视而不见吗?至于为什么没破裂,可以自行脑补
晓梦春心 回复 07-07 17:01
去看看最高检对强奸罪的解释吧
用户90xxx17
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害人有害己。
仰望星空
受害者有罪论,女孩要怎么怎么反省,女孩家长要怎么怎么反省,怎么不第一时间指责21男该怎么反省?21男的家长该怎么反省?!防不胜防!!只有加大处罚从严处罚!让所有21男们肉痛胆战到不敢触碰警戒线
仰望星空 回复 07-07 13:53
很好,很受害者有罪论了,受害者必须得像天使一样纯洁无暇,才配当受害者
♡冷ん 回复 07-08 01:30
?12岁的女孩根本没有性意识,甚至连生理课都还没上过,你让她有什么责任?21岁成熟男性全责啊
喜欢思考的老陈
应该深查这个张某是否还有其它的类似犯罪行为
用户88xxx63
这男的,完事后怎么不早走?还等到第二天早上?愚蠢至极!
Cathrine 回复 07-06 21:22
所以只能找到12岁的
Cathrine 回复 07-06 21:22
不怕被人打死
奥沙利文
要是感染爱滋病,才12岁这辈子就完了
丅⒈佽╮嶶笶
禽兽12岁也下手
青年宊级手
这畜生对一个12岁孩子下手,等着吃牢饭吧;这女娃胆子也大,居然带一个男人回家过夜,唉,性别教育堪忧。
用户11xxx39
我觉得有必要把年龄提高到16岁甚至18岁,至少应该到16岁,义务教育阶段法律均应该保护好她们
用户11xxx39 回复 07-06 22:43
当初不好好读书就不要说话,没人当你哑巴
用户10xxx39 回复 07-07 14:57
問題是沒有成年的女生,甚至連12周歲都不到的女生遇到自己喜歡的男生會想要他來姦淫自己!
用户42xxx70
12岁月经都没来,还需要吃避孕药,
旭日东升 回复 07-07 03:05
女孩12岁开始岁育,男孩14岁开始发育,多看书别老想着打游戏。
美木 回复 07-08 00:03
八九岁的女孩子都有来大姨妈的了
無冕聖皇
完了,这不管自愿不自愿都算强奸
Cathrine 回复 07-06 21:24
男子是骗子
用户15xxx29
12岁是否自愿都是违法,这个法盲,踩缝纫机去吧
用户93xxx60
强奸幼女!七至十年!
rerreg 回复 阿白 07-07 18:53
法盲,去看看法律条文,这与同意不同意没关系,强奸罪没跑的。
阿白 回复 07-07 12:28
首先这案例就根本不可能的事,按小编所写男的到了女孩家过夜,他父母不知道,那就一定是女孩同意他来的,既然女孩同意,男的何必要等她父母都在家过来过夜?这合乎情理吗?或者说男的完全可以带她出去开房过夜,那不安全的多?小编编的这些故事是越来越离谱了
A国昊天罡
其实12岁可以了,如果没被发现可能这一生什么事都没有,几十年后回头望可能害了孩子的是妈妈的小题大做
用户10xxx27 回复 07-07 01:34
但凡是个人都不会说出这种话。祝你以后女儿12岁时就找个60岁身价千万的,你好好和他做亲家
东奔西游找大腿 回复 07-06 21:25
如果文中是你女儿,你还会这么说吗
阿术
对于这类人渣一律处于宫刑兼二十年有期徒刑,以儆效尤。
用户16xxx47
十二岁就想找男人了,真是早熟极点,怪不得男孩子,男人就是狼送到它嘴巴上怎么不吃呢
开心就好
女的自已作的,活该,男的也不是好鸟,
用户10xxx97
从另一关点理解,这女孩智商低,属于智障吧!比如说我十二岁时你给我多少钱我也不与二十几岁女的发生关系。
白夜
小时候打的轻,
KU2003
年龄线降低,现在早熟。男的满 12 岁犯罪判刑,女的满 12 岁自担责任。
卿溪客 回复 07-07 06:22
哟,你家有12岁的女儿没[抠鼻]
有言在先
手机号码应该是大人办理的,实名制小孩子拿不到手机号码。
看 猴砸又赚了五毛 回复 07-07 07:54
有一种东西叫做副卡
冰城黑蝶
这个小女孩是傻逼吗
用户95xxx05
别扯什么不懂!
用户10xxx14
张某,是否“做此类事”,并非第一次?
勇勇
营养好,发育早!没事干,净乱搞!
万势入亿
现在有些女孩子,用孩子称呼她们都不一定合适
UF0
没人管教没办法 ,这个男的经常拿一点小钱就把他骗到了。
余爱灬
现在的小学生都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还有一群黄毛男蠢蠢欲动,谁撩谁还不知道呢
用户10xxx38
12岁毛多没长,
不知知否
小浪蹄子,丢到荒野去自生自灭
用户18xxx29
骗流量的
一念之间
[并不简单]现在的小孩子太野
远方的家
12岁女孩,这样开放,肯定也不是第一次了
誰說離別相距甚遠
能带她去医院说明还有点人性和良心,但不多
用户36xxx86 回复 07-06 22:58
陪看病那是她亲哥!强奸犯一早就进局子了!
1條蕗1爿兲1個辵卞佉
很好
风翎雨萧
活该,自作孽不可活,家长不管就是罪魁祸首,自己女儿不管还有什么好说的,真是奇葩父母
爱你不是两三遍
男人的脊梁,女人的廉耻
齐天情圣
这很美国[哭笑不得]
油炸凑豆腐
这很刑
鲤玥龍
14岁以下,不管是不是自愿,都算抢劫,直接没收作案工具
猎隼
从小就喜欢男欢女爱之事,成年后还真不知道会是啥样子!
粤EQ420
死刑,立即执行。
用户34xxx51
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
你好丶先森
未满14周岁都是强奸
四方
生活压力,挣钱养家,女孩家人无错!
用户90xxx87
70年以前强奸未成年幼女,一律枪毙,我在沈阳亲眼看见布告和游街示众一个70岁老头,因为强奸幼女被枪毙。
用户10xxx78
这家房子该有多大啊?一点动静都听不到啊
6S
明明是骗色,吃饱当晚不走,写他清晨再走,作者你把男子张某写得好傻呀!
mao
不就损害了某黄毛的利益么
用户37xxx28
那一句什么赚钱什么小孩安全第一位。让家长反思,我觉得其实也挺搞笑的。这个年代不赚钱,怎么活?要不就是交不起房租,要不就是交不起月供。在家陪孩子,孩子的学费哪里来?孩子的生活费哪里来?小时候一个人在家的女孩子多了去了。最主要是要教导她有防范意识,然后要进行早期的性教育。独自过夜并不是原罪。
用户36xxx86
刚刚在B站闪闪的儿科医生看到过!大夫询问和网友弹幕的第一反应都是长辈或者同学这类熟人!没想到是网友!现在的孩子。。。
凤嫣
12岁都能下得去手,我的天
用户10xxx86 回复 07-08 00:33
婴儿都敢搞别说12岁了
你二爷
瞎编乱造的,也有人相信
老猫
报失踪,注销户口
用户20xxx52
你情我愿的事
老白开 回复 07-07 00:10
看来这种事在你们家很正常哦
不爱睡觉的猫 回复 07-07 06:53
这是犯罪你个法盲
秋浅雨轻寒
五年起步,应该能判七八年
用户15xxx53
严打,枪毙。
清风
苍蝇钉鸡蛋
用户10xxx58
支持枪毙
用户97xxx94
你家没女人
林小琳吴必吟
色胆包天时把持得住吗?不过确实过火了,,等着改造吧
用户17xxx81
人渣
出入平安
家庭教育也是主要的,一个12岁孩子,怎么就谈上恋爱呢?
简单。
废物
柿柿如意
强奸幼女!
博大沉雄
这个女孩是不是遗传因素?
勤俭节约
早晚就那么回事,不必担心
今天大晴天
12岁?这纯粹的牲口啊!
用户10xxx34
这样的女孩儿就算是长大了也就是这样了,卖是肯定的
用户10xxx72
多年以后这个女孩就会恨她母亲,
ben
小蹄子
key
8名男学生一起活埋的21岁成年人,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吗
昕海
判10年再说!
发财
像这种男人直接判20年有期徒刑就可以了
用户10xxx79
竟然不是钢化膜
祖安刺客 艾克
最高死刑
gong分仞砺
这女孩早熟
小南梁爱北朝
我都不敢和未成年交友
她、绝美的笑靥
不管未成年同不同意,都属于强奸,八年
用户98xxx52
重惩重罚
用户10xxx77
直接阉了
用户10xxx74
精神病人行不行背景够硬就是有精神病.
春春风春雨
12岁就是小学六年级到初一的样子
四海八荒
21岁小青年坐牢跑不了了[并不简单]
我很拽不行吗
很好,自己的身体都无所谓,也就那样了呗
潇湘夜雨
现在的初中生很多都不是处女了
ljsesyobadre
成年了也不是个好鸟
相逢是缘
这个男可能去接盘的,她可能𣎴止一个
用户10xxx92
妈的,这广告做的新鲜,但是又不透漏社交平台的名字,是啥个意思。
奋斗
还过8年后就可以了这家伙也,忍一下就可以了吗
用户10xxx41
唉,你再等三年呢?她还是个孩子
楼雨
这个按法律判就可以了
叶闲花
该!活该
小可爱
妈呀,太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