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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黑帮教父,掌掴刘德华,枪击派出所所长,为何改判缓刑?

2003年寒冬,辽宁锦州。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声如钟磬般击碎了一切侥幸与幻象——刘涌,这个曾经在沈阳一手遮天的"黑道教父"

2003年寒冬,辽宁锦州。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声如钟磬般击碎了一切侥幸与幻象——刘涌,这个曾经在沈阳一手遮天的"黑道教父",终于迎来他命运的终章。

一、逆转的判决与司法的回应

2003年8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轰动全国的刘涌案作出二审判决:死刑改为死缓。这一逆转立刻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消息传出后,不同群体表现出截然不同的反应。

一部分人暗自庆幸,认为只要刘涌不死,就仍有操作空间和回旋余地;但更多的人感到愤怒和失望,认为这一改判不仅暴露了司法系统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更可能纵虎归山,后患无穷。

这场争论迅速从法律界扩散到全社会,成为当时最受关注的公共议题之一。各大媒体连续报道,专家学者纷纷发表看法,普通市民也在茶余饭后热烈讨论。舆论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绝大多数声音呼吁维护司法公正,严惩黑社会犯罪。

这场舆论风暴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由于社会舆论反应强烈,民怨沸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罕见地直接介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提起再审。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法院首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再审,这一举动本身就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象征意义。

二、从优秀青年到黑道枭雄的蜕变之路

刘涌出生于1960年11月30日,干部家庭出身,家境优渥。他自幼表现出色,曾获得辽宁省少儿仰泳100米和200米冠军,后在天津某部队服役,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在部队期间,他表现良好,获得了上级的认可和战友的尊重。复员后,刘涌被安排到沈阳市纺织品公司,先担任司机,后调为计划调拨员。

1982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地,刘涌毅然放弃公职,投身商海。他先后开办过饭店、倒卖过时装、经营过羊毛衫加工厂、承包商场专柜卖家电,甚至还与港商合资创办过皮革厂。然而这些尝试都未能成就大业,反而让他逐渐迷失了方向。

命运的转折点发生在1992年7月。当时在沈阳小有名气的孙树鹏在刘涌家中与刘涌发生争执。刘涌刚从监狱释放不久的手下吴静明掏出自制火枪,向孙树鹏开枪射击。事后,孙树鹏因恪守所谓"江湖规矩"而未报案,刘涌出面赔偿医药费了结此事。正是从这时起,沈阳"道上的朋友"开始对刘涌刮目相看。

1992年10月6日,已在沈阳"黑道"小有名气的刘涌为给手下"出气",率领多名打手,持军刺、五连发猎枪在某饭店追砍张少波。惊慌失措的张少波向正在用餐的和平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长刘宝贵求救。刘宝贵鸣枪示警,并喝令歹徒放下武器。刘涌一伙见只有一名警察,竟毫不畏惧。冲在最前面的刘涌抬手一枪,将刘宝贵击倒在地。

三、关系网与保护伞的编织

刘涌父母对儿子十分溺爱。为帮儿子逃避法律制裁,他们不惜放下身段,亲自前往医院向刘宝贵道歉,希望私了,并承诺给予巨额经济补偿。临走时,刘父还强行塞给刘宝贵1万元"慰问金",但被刘宝贵如数上交给组织。

刘涌父亲在沈阳司法系统人脉广泛,其本人退休前曾长期担任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参与审理过毛远新案、"亨得利"钟表店抢劫案、"5·5"劫机案、吕海鹰反革命杀人集团案等多起重大案件。这层关系为刘涌后来编织保护网提供了重要条件。

不久,多位沈阳司法系统的"重量级人物"出面为刘涌说情,甚至开出了100万元的私了条件,但均被刘宝贵严词拒绝。当时沈阳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案,抽调大量警力多次组织抓捕。但由于刘涌团伙在警方内部有"过硬的关系网",消息灵通,加之刘涌反侦查能力较强,几次抓捕行动均告失败。

直到1994年,警方才在广州将刘涌抓获并押解回沈阳。1995年,刘涌通过向办案人员行贿,获得了取保候审资格。1997年初,案件被撤,刘涌被解除取保候审,无罪释放。

四、黑金帝国的建立与扩张

刘涌枪击派出所副所长的事件在沈阳影响极大,这反而成了他在黑道上"扬名立万"的资本。从此,刘涌开始积极扩充势力,为手下配备9支枪和26把匕首、砍刀。随着多名警察和"两劳"释放人员的加入,刘涌在黑社会的"江湖地位"日益巩固。

1996年,在时任沈阳和平区劳动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高明贤和局长凌德秀的"帮助"下,刘涌当选为和平区政协委员。1997年12月,又在二人的运作下,原沈阳市政协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玫瑰为刘涌办理了中国致公党沈阳市直属支部主委的职务,这为刘涌参选沈阳市人大代表奠定了基础。

在随后有235名代表参加的和平区人大会议上,刘涌以197票赞成票当选为沈阳市人大代表。这一结果令人震惊,也反映出当时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的严重程度。

为"答谢"高明贤、凌德秀的"劳苦功高",刘涌先后以拜年名义送给二人共计8万元人民币。1997年上半年,刘涌又送给新认的"干爹"、时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实20万元人民币。有了刘实这样手握实权的"干爹",各方势力更加畏惧刘涌。

五、暴力商业版图与明星事件

此后,刘涌持续通过行贿手段编织其保护网,向多名官员输送利益。其中,在多次向时任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行贿后,刘涌于1999年4月20日未经任何公开程序,直接无偿获取了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央路二段一幅面积达2400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该地块经市场评估价值高达3.5亿元,为优质商业用地。不仅如此,刘涌还获得特殊政策豁免,无需缴纳包括“四费一税”及国有土地出让金在内的各项税费,规避了本应承担的数千万元法定税负。

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刘涌立即指派手下号称"四大金刚"的吴静明、宋建飞、董铁岩和李志组成"拆迁办公室",以"砸拆"的暴力手段加快拆迁进度。1999年4月,刘涌授意宋建飞、吴静明使用暴力手段强制拆迁。在暴力"砸拆"的助推下,嘉阳集团在极短时间内建起了嘉阳大厦。

1999年,刘涌任董事长的嘉阳集团已拥有26家下属企业、3000多名员工,资产高达7亿元人民币。同时担任多个社会职务的刘涌,可谓风光无限。随着事业越来越红火,刘涌不仅当上了代表,还拿了不少荣誉头衔,摇身一变成了知名企业家。

为了给自家嘉阳广场造势,刘涌请来香港天王刘德华举行演唱会。然而因天气严寒,刘德华提前退场,引发刘涌大怒。他冲入后台掌掴助理,更持枪威胁其不准离开。事件最终虽经多方调停平息,却彻底暴露了刘涌横行跋扈、不可一世的真实面目。

六、法网的收拢与终极审判

刘涌团伙的犯罪行为早已引起公安机关注意。经过半年多细致缜密的侦查,沈阳市公安机关掌握了大量刘涌团伙犯罪的铁证。沈阳市公安局将刘涌团伙的犯罪特点归纳为:暴敛钱财、不择手段;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流氓成性、滥杀无辜;暴力抗法、偷税漏税;心狠手辣、凶残报复。

经辽宁省公安厅和沈阳市公安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2000年7月1日晚8点将对刘涌犯罪团伙成员实施统一抓捕行动。然后当天上午,刘涌还在太原街某会议主席台上侃侃而谈。当晚,为迷惑公安机关,他特意邀请香港某著名影星到沈阳某迪厅娱乐。但从迪厅出来后,刘涌就神秘失踪了。

原来刘涌发现手下"四大金刚"之一的吴静明手机关机,联系不上,从这些异常迹象中,他预感可能"出大事了"。刘涌当即通知程健等人逃跑,自己则准备逃往国外观望形势。

2000年7月3日,沈阳市公安局通过媒体通缉嘉阳集团董事长刘涌等人。7月10日,一条重要线索汇总到专案组:刘涌的亲信徐井岩的手机信号在黑河频繁出现。专案组判断刘涌等人可能试图从黑河出境。

沈阳警方立即向黑河警方发出协查通报。7月11日下午2时许,黑河市海关边检站发现二男二女准备通关,其中一名男子体貌特征与刘涌高度相似。海关人员查验其身份证件时,微机发出刺耳警报,确认此人正是通缉犯刘涌。

刘涌和同伙高伟见警报响起,迅速逃跑,搭乘一辆红色夏利车逃窜。20分钟后,车辆到达黑河西岗子检查站,刘涌见全副武装的公安干警和武警战士已包围边检站,自知逃脱无望,立即吞服事先准备的200片安定片企图自杀。

公安干警和武警迅速实施抓捕,因药性猛烈,刘涌已陷入昏迷。黑河警方立即将其送医抢救,经数小时抢救,刘涌保住了性命。

七、最高法院的再审与最终判决

由于二审改判引发强烈民愤,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直接介入,对刘涌案进行再审。当2003年10月8日接到再审通知时,刘涌预感自己可能被判处死刑,每天如困兽般在监室内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刘涌需再次从锦州监狱转押至锦州看守所。面对前来押解的40多名锦州市公安局防暴警察、刑警和管教干部,刘涌苦笑一声,仰天长叹:"前功尽弃,一切都完了!"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提审后,刘涌越来越消沉,终日惶惶不安,经常彻夜不眠,饭量锐减,烟量却与日俱增,甚至因上火起了口疮。为防止刘涌对抗再审,经特批,他每天享受与管教干部相同的伙食标准,还被允许在监室内吸烟,每天不超过8支软包"黄山"烟。

鉴于刘涌的特殊性,监管人员特地购买了一个塑料大浴盆,让他在监室内洗澡,并特别安装了闭路监控系统。看守所内,没有人称呼刘涌的真实姓名,"1011"成为他在看守所的代号。

2003年12月18日,刘涌从再审法庭回到监室,情绪极度消沉。他拒绝进食,在管教干部再三劝说下才勉强喝了几口豆奶。细心的管教干部发现刘涌的脚踝被脚镣磨破,要为他贴创可贴,却被他断然拒绝:"用不着了,不就三天了吗?"

刘涌对管教干部说,在法庭上见到了妻子和哥哥,感觉妻子瘦了很多,十分心疼难受。说到此处,他不禁流下眼泪。

2003年12月22日上午8点30分,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在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天,锦州中院所有法官、法警全部放假,由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全面接管。审判长由曾审判胡长清案和成克杰案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南英担任,其他审判人员也都办理过全国性大案要案。

被告人刘涌的妻子和哥哥在辩护律师陪同下进入法庭。法庭内外气氛异常紧张。上午10点04分,法庭上刘涌的妻子明显焦虑不安,刘涌的哥哥也显得烦躁不已,不时悄悄通过手机与外界联系。虽然不祥的预感已经折磨得他们神经高度紧张,但他们仍期望能有"奇迹"出现,再次将刘涌从鬼门关"抢"回来。

然而这一次,"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奇迹没有再次降临在这位"教父"身上。上午8点30分,刘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宣判结束后,由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

当刘涌在法院房间内再次见到妻子和哥哥时,这位曾经令沈阳人谈虎色变的黑帮"教父"理智地向亲人话别。妻子趴在他身上泣不成声。刘涌默默抽了两支烟,喝了一口白酒,还让哥哥在他的脚镣上放了一块"买路钱"。

11点14分,伴随着凄厉的警笛和闪烁的警灯,数十辆警车风驰电掣般押解刘涌抵达锦州市殡仪馆。通往锦州殡仪馆的路上,沿路军警戒备森严,每隔50米就有一名武装警察站岗。除刘涌妻子被允许随车队前往殡仪馆外,其他家属一律不得尾随。

11点34分,刘涌被从一辆白色面包车抬上一辆死刑执行车。这是一辆耗资40多万元打造的专用车辆,车内设备先进,可通过电缆将执行现场实况同步传输至殡仪馆休息厅内的大屏幕上。最高人民法院、辽宁省高院和锦州中院的有关领导在此监督执行全过程。

当执行人员将致命药物注射进刘涌体内时,他十分配合,显得异常镇定,一言不发。一旁的妻子则号啕大哭。片刻之后,这位曾经在辽宁省沈阳市不可一世的黑帮"教父"缓缓闭上了眼睛,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天理昭昭,法网恢恢。

刘涌已伏法二十余载,但他的名字,仍常被置于中国法治进程的叙事中反复审视。

刘涌的案例,照见了转型时期社会的幽暗与复杂,也映出了司法制度在质疑与压力中不断走向成熟的轨迹。

他的覆灭,向所有企图以黑金撬动权力、以暴力践踏秩序的人发出最严厉的警告:这已不是可凭借"关系"与"手段"逍遥法外的年代。

中国法治的进程,没有退路,只有前进。

而每一个公民的信任与期待,正是这条路上最不可或缺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