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党老汉伤害法官王佳佳这事,谈点个人的看法。 首先对这位党老汉的行为要进行谴责,不能因为一纸判断,就做出粗暴野蛮的行为。一审不满意,还有二审。 从整个事情来龙去脉看,党老汉对法官王佳佳的伤害的焦点,就是法官对判罚给党某某的金额上。党某某要求赔偿一万八,保险公可协商也愿支付一万二,而到了法院判决只得到九千,落差太大,造成党老汉心生极度的不满,以至于行凶。 既然上上下下,都认为法官王佳佳判的没错,我也就这么认为。法院的判决,依据的是法律条文,讲的是事实证据,往往与个人想达到的要求是有偏差的。 但反过来想,作为一个单身的老汉,遇到了交通事故,自己又没错,是肇事车辆全责。我们在判罚上该不该对这样的人,给予给予酌情上的照顾。在这个案情上,老汉是弱势群体,多给3~5千误工补助,精神安慰,没什么不妥。 记得去年在网上就报道过一个地方法院,打出的招牌,法院要以大局为重。当时还很不理解,现在看来,这个法院,这个招牌,有其合理性。 法律是冷冰冰的,人性关怀是温暖的。 写到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我们的法院,我们的法官,在整个体系中,做的是比较好,他们是我们权益的最后,也是最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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