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了一则医事,做得医者深思。一个病人看中医,前面找了一位中医师看病,可能认为效果不满意,后来就换了一个地方找另一位中医师看。在看病的过程中,后面这位中医师告诉病人,前面的医生药物用重了,不应该那样。于是这位病人就找前面的医生及诊所,要讨个说法。此事应当讨不到什么说法的,效果不好不能说明医生的处方就错的,但此类医患纠纷虽然很少见,但遇到了就十分麻烦,很难解释和沟通。
好在前面的诊所管理人员很聪明,就想办法找到了后面诊所的那位医生,请他跟病人解释一下他当时说那样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好在这位医生很配合,或者也理解了他当时评价其它医生处方的行为是不妥。后来病人得到了一个能说服他的解释,他也就释怀了,不再讨要说话。
这样的事情给我们一个警示,作为医生同行间不可以随意评份别人的处方,特别是当着病人的面。少数医生就喜欢当着病人的面,说出前面其它医生诊疗方案和处方的不对,这是十分错误的。
近期门诊上我遇到一位从徐州过来复诊的病人,给他看好病开出处方后,他又欲言又止的跟我说,我认识的一位徐州的中医师说你开的药剂量太轻了。我只能笑着对他说,这样的医生不值得你信任,评说别人的不是这是同行之间的大忌,你别听他的。他说好的,其实我以前找过他开过中药,因为没有效果才来南京找我的。我对他说,这样的人更不值得你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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