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充黑伞,同流合污上贼船。
违法乱纪一贪官,落马被查理当然。

黔南州独山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甘再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11月7日被依法“双开”。
甘再勇,男,1971年12月出生于贵州福泉。他在1992年8月,未满21岁时便顺利的进入贵州省福泉市公安局成了龙昌派出所民警。不知他是考公进去的,还是通过别的其它渠道进入公安系统的,他仅在派出所干了一年多便又被调往贵州省福泉市公安局行政大队成了一名办干员。在此位职了锻炼磨后了五年之后,终于获得重用,于1998年4月升任为贵州省福泉市公安局刑侦城厢中队副中队长,后历任中队队长,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以及金山派出所所长等职。十年之后,三十七岁正值壮年的甘再勇又获重晋升,于2008年6月被升任为贵州省福泉市公安局副局长,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正式步入正科级领导干部行列。甘再勇从21岁进入公安系统后就始终没有离开过该系统,并且步步高升至到落马被查前的2024年,他已是独山县委常委、副县长兼县公安局局长。
2024年12月,贵州省纪委监委的一则通报宣告了甘再勇看似辉煌的职业生涯的彻底结束:黔南州独山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三级高级警长甘再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黔南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11月,据黔南州纪委监委消息,经黔南州委批准,甘再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甘再勇主要违纪违法问题有如下几点:
第一,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及宴请;
第二,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公职人员送礼,为亲友谋取利益;
第三,漠视群众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甘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第四,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甘再勇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在任上被查,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审理之中,具体涉案犯罪问题静待官方公布,而甘再勇的末路已经明显,不久便会接受法律的严惩,以他所犯罪行,自然难逃吃牢饭、踩缝纫机的结局!
这就可谓:辛辛苦苦三十年,空付韶华落马前。背弃初心失信念,违法乱纪欲难添。伸手被捉已经晚,早知今日何当年?一心为公并不难,摒弃私心和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