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20年没回过一次娘家,父亲病故。女子火速现身,要求跟妹妹平分父亲留下的600万遗产。妹妹含泪反问:我辞去高薪工作照顾父亲3年,你凭什么平分遗产?后来,姐妹俩对簿公堂, 法院的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光明网) 这天,医生查房,见一位老人精神状态越来越差,医生善意地提醒道:“老人家,你有什么需要交代的,赶紧跟家人说吧!” 母女俩听医生这么一说,瞬间红了眼眶。 自知大限将至的老侯,紧紧拉住妻子薛梅的手含泪说道:“我走了以后,所有的财产都由你跟小美继承,我的大女儿你一分钱都不要给她。” 薛梅哭得泣不成声。 几个小时后,老侯带着对妻子的不舍离开了人世。 老侯去世次日,20年没露面的大女儿侯琴终于从北京赶回来了。父亲下葬第3天,她便提出要和妹妹平分父亲留下的遗产。 妹妹侯美却觉得姐姐没有这个资格,因为她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那么侯琴又为什么整整20年没露面呢? 原来,侯琴10岁那年,父母因感情不合离婚,侯琴由父亲抚养。半年后,老侯再婚,跟第二任妻子薛梅生了侯美。 据薛梅说,她虽然是个继母,但对侯琴视如己出,从没有亏待过她。可侯琴大学毕业以后,就回到她母亲的身边。 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回来看过父亲一次,生病住院不闻不问,也没给过一分钱赡养费。 受到亲生母亲的影响,对父亲和继母诸多怨言。 老侯几年前中风,生活无法自理,薛梅一个人照顾不过来,小女儿侯美辞去外企高薪的工作,回家帮母亲一同照顾父亲。 每次父亲生病住院,都是侯美忙前忙后。 现在父亲刚去世,消失20年的姐姐突然现身,要求分割一半的遗产,这若换作是你,心里能舒服吗? 遭到妹妹的拒绝,侯琴毫不犹豫将妹妹以及继母起诉到法院。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侯琴认为她是法定继承人,父亲留下的口头遗嘱无效 侯琴说虽然她跟父亲20年,没怎么联系,但在法律上他们仍然是父女,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她的继承权。 父亲虽然留下口头遗嘱,可却没有一个证人,极有可能是继母和妹妹的一片之词,她们无法证明父亲说过那样的话。 退一步万说,就算这是父亲真实意愿的表达,这样的口头遗嘱在法律上也是无效,不符合规范。 《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而当时,医生提醒老人交代后事,就离开了病房。老侯立口头遗嘱时,就只有母女俩在现场。法律上明确规定,继承人跟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这样的证人无效。 综上,侯琴认为父亲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所以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妹妹觉得姐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这样才算公平 侯琴小时候,父亲对她尽了抚养义务,供她念大学,也不存虐待她的行为。她参加工作以后,在北京过上富足的生活,可父亲患病多年,生活无法自理,她没有在床前尽过一天孝,也没有在经济上帮衬过患病的父亲。 不尽孝,还想平分遗产,在法律上也不支持。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父亲患病,妹妹辞去工作照顾多年,尽到主要的抚养义务,而姐姐有抚养能力,可却不尽抚养义务,像这种情况就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般情况下,遗产具体如何分配,家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 3、法院最终是这样判的 老侯的存款、以及丧葬费等120万都归妻子薛梅以及小女儿所有,然后她们再补偿继女侯琴10万。 老侯名下的这套价值480万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一半由母女三人共同继承,侯琴放弃产权要求补偿,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薛梅母女愿意补偿侯琴60万。 也就是说,老侯名下将近600万的遗产,侯琴总计分了70万。 法院判决后,双方都没有再上诉。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总有一些子女觉得,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却忘了权利和义务都是对待的,不尽孝,还想平分父母遗产,这对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公平,相当于纵容这种不孝的行为,所以法律明确规定,不尽孝的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回到本案中,大女儿整整20年“消失”在父亲的世界,父亲走了,她才想起自己是个女儿,要我说,薛梅母女就应该跟她力争到底,一分钱都不要让步。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上海一女子,20年没回过一次娘家,父亲病故。女子火速现身,要求跟妹妹平分父亲留下
运良说是非
2024-05-13 15: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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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话爱一生
“总有一些子女觉得,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天经地义的事。”看完以后觉得真是这样。
runingman
这男的死之前为什么不找律师立遗嘱。
雨前龙井 回复 05-14 18:40
中式死亡教育敬而不语。[滑稽笑]清醒健康时,觉得不必要。病来如山倒时,来不及。儿女也不好开口。也不知道你心里怎么想。
洋羊
父母有600万,哪个子女20年不回家?
猫头
侯琴!急急忙忙!粤语就是叫候琴
老头
“……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应该具体分析,否则会让啃老的占便宜
用户12xxx40
孝道不讲,二十年看都不看父母一次,这样的不孝之女一分钱都不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