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比例失衡,少的一方将永远站在金字塔顶
人类男女性别,是否有优劣之分,等级之分?在西方神话中,先有男人,后有女人,如上帝造人是先有亚当,而在中国神话中,是先有女人,如女娲娘娘造人。并非说,谁先谁就掌控着主宰权,支配权,而是说,性别的优势因素是什么?即在男女爱情婚姻中,哪一方是“宠儿”?而充当“宠儿”的条件是什么,比如,是德性,外貌,还是数量等。
个人认为,在人类爱情婚姻方面,女性优势或者劣势,全凭数量的多与寡,即数量决定论,并非由生物性主导。瑞士法学家巴霍芬认为早期人类社会是以母亲为中心的“母系社会”,是母权占据主导地位,那时,男女比例情况是女多男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体现的是“女尊男卑”。

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男女比例失调情况依然存在,在世界范围内,男多女少的国家有印度、卡塔尔、阿联酋、沙特等,而女多男少的国家有乌克兰,男女比例为2.03:1;拉脱维亚,男女比例为1000∶840;此外,俄罗斯、塔吉克斯坦、白俄罗斯和摩尔多瓦等国也存在女多男少的现象。
那么,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国家,性别结构就会体现在爱情婚姻结构上。这里有一个悖论,按照万物规律,“物以稀为贵”,但在有些男女比例失调的国家,却违背了这规律,即女性并不享有尊贵,如印度,中东一些国家,女性地位还是低,妇女虽然享有与男子相同的宪法权利,但在关键领域仍然得不到保护。

在中国古代明清时期,存在男多女少的情况。据史载,明代浙江“金衢之民无妻者半”,可见,剩男的数量远多于剩女。即便如此,女性也未享受到“宠儿”的待遇,在理学盛行的明清时期,“男尊女卑”的思想更深,对女性的摧残更严重。
相反,在中国古代女多男少的南北朝时期,女性的地位与尊贵也未体现出来。因战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女多男少的比例失调现象,发生了许多妇女从军的事例,如北朝的木兰代父从军。尽管女权意识有所提高,但整体上仍处于“男尊女卑”的男权社会的框架之中。

彻底改变“男尊女卑”流毒与思想的是新中国,一句“妇女能顶半边天”,让女性获得了极高的社会地位与价值,跻身于冰岛、芬兰、挪威等发达国家行列。
根据最新数据,2024年中国男性人口约为7.19亿,占总人口的51.06%;女性人口约为6.89亿,占48.94%。男女比例为108.7:100,即每109个男性中有7个找不到对象,而在农村地区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通过上述数据说明,当今,中国虽然男多女少,但中国女性的婚姻家庭社会地位与权利是非常高的,仅从恋爱婚姻中来看,她们是占据了金字塔顶,万千宠爱在一身,真正诠释了“物以稀为贵”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