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6个大老爷们去吃自助餐时,觉得酸梅汤的味道不错,也为了吃回本,便一口气喝了111瓶酸梅汤。店家表示,自助餐每人26元,包括水果、饮料、菜品都是免费的,看到6个人喝了这么多,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有一位诚信的店家开了一家自助餐店,设定的价格是26元/人,除了菜品、水果免费外,连带酒水、饮料都是不限量饮用。
由于价格便宜,菜品不错,平日里自助餐厅的人比较多,也有许多大胃王,店家见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
可最近遇到的一伙顾客,却直接让店家惊掉了下巴。
事发当天,店家正在营业,有6个年轻小伙,有说有笑的来到自助餐厅,出示了网上购买的团购券。
“先生,欢迎里边请!”服务员热情的将几人邀请落座,殊不知,正是从这一刻起,一起匪夷所思的事情正在发生。
只见几人拿了喜欢的菜品后,又各自拿了一瓶喜欢的饮料,而后便开始大口朵颐的食用起来。
简单的开胃后,几人经过一阵商议,觉得酸梅汤的味道不错,喝起来又可以解腻,便直接拿了十几瓶酸味汤。
就这样,每当感觉腻的时候,几人便拿起酸梅汤一饮而尽,而后又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酸梅汤也越来越多,直接摆满了整个桌子。店家和餐厅的乘客见状,都窃窃私语起来,而后显得极其不可思议。
6人离店后,店家出于好奇,便过去数了一下酸梅汤的瓶子,这不数不要紧、一数吓一跳,仅仅6个人,竟然喝了111瓶酸梅汤。
事后,店家将此事分享在了网上,也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网友认为,这种看似吃回本了,实则是伤了身体,所以实在不可取。
也有网友称,既然是自助餐,就没有权利管别人吃什么,店家这是心疼了,所以才发布在了网上。
无疑,网友的观点都存在一定道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本案又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6人从进店的那一刻起,就与店家达成了消费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也就是说,既然是自助餐,那店家就应当履行合同的约定,无论是亏本还是盈利,不能限制顾客食用。
其次,6人这种暴饮暴食的行为,很可能会伤害身体。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意思就是说,如果因为店家的原因,侵害了几人的身体健康,那么店家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如果店家在提醒后,几人仍然暴饮暴食,那么就可以减轻几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