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动车火灾发生后,各地紧锣密鼓地加大了对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管控措施。但在一片叫好声中也有很多电动车主却叫苦不迭。 比如有人感叹:小区管家在群里通知:一律不允许电动车进楼道,不许将电池带回家充电。可车棚位置不够,回来晚了就没法停放充电,上班有车却不能用,只得去挤公交,真烦死了! 在新一轮管控中,处于这种境况的人很多,尤其是一些老旧小区,几乎都存在这个问题。 可问题要解决,生活要继续,有些滑头就不会吃这一套,你不让把电动车推进楼充电我就悄悄把电瓶卸下带上楼充。本人就亲眼见过这种现象。 你要是说他两句,他会振振有词:没有充电桩充电我有什么办法!这就是管控的效果,看起来大家都守规矩了,其实不过是把明的违规变成了暗的违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可见,要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车安全隐患问题,必须走管理与服务并举之路。把电动车的停放与充电服务设施配齐配全,才是眼下的当务之急。否则,对电动车违规车主管理再严,罚款再多也没用! 对此,笔者想提两条建议: 其一,国家不是有4万多亿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在实施吗?建议把电动车停放与充电服务设施配备补充进项目盘子中,并且优先予以实施。因为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来看,这要做外保温加装电梯重要的多,对吧? 其二,在商品房开发中补齐这个短板。开发商要按居住户数配备适量的车棚和充电桩,并对此作为硬性要求纳入开发商的配套建设项目,以满足业主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需求。 不知朋友们有何高见,欢迎大家到评论区讨论。感谢您的点赞与支持! 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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