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刚刚怀孕,楼上居住的邻居整日弄出噪音,劝说无阻,于是怀孕女子在家中安
重庆,一女子刚刚怀孕,楼上居住的邻居整日弄出噪音,劝说无阻,于是怀孕女子在家中安装了震楼器,随后从重庆离开,而邻居则因震楼器噪音而报警。
(案例来源:兰林小主)
王女士现在怀有八个月的身孕,很快就可以当新手妈妈,为了迎接孩子的到来,还给宝宝提前准备了一个小小的房间,在房间里面准备了玩具。
满心期待着新生命的来临,和丈夫一起憧憬着一家三口的幸福时光,没想到不久之后楼上有一户新的住户搬了进来。
本以为邻居只是普通的住户,却没料到这一家有好几个小孩子,所以晚上经常会出现一些噪音,比如音响以及跑步和东西掉落之声。
很快就要生了,而孕妇在怀孕的晚期当然是要注重休息,然而,这家邻居一直吵吵闹闹,已经对王女士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王女士实在忍受不了,只能去了楼上找住户来沟通,希望楼上住户可以管一管家中孩子,尽量不要让孩子发出如此多的噪音。
可没料到,这个邻居有些蛮不讲理,告诉王女士,家里一共有仨孩子,每个孩子都是贪玩的,怎么可能让他们保持安静呢?
而王女士也通情达理的告诉邻居,等宝宝生了之后就会离开这里了,希望这家人可以尽量的体恤一下,在这两个月时间之内保持安静。
而邻居却丝毫听不进去,还指责王女士心胸狭隘,与小孩子斤斤计较,然后楼上的邻居拒绝在和王女士协调沟通。
让王女士没想到,在之后几天当中,楼上的噪音比以前更甚,简直就像是故意的,这实在忍无可忍。
既然和楼上沟通不了,因此王女士便向物业求助,可是,当物业人员去找邻居沟通的时候,邻居也是出言不逊,并不将物业放在眼里。
王女士也不是省油的灯,见如此蛮横无理,也不想再给对方面子,于是王女士便买了一个价值600多块的震楼器,安装完成之后,立即打包从家里离开。
震楼器安装在王女士的家里,一天24小时不停的发出声响,这可让楼上一家变得叫苦不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楼上邻居没办法了,于是赶紧联系物业,希望可以联络楼下的王女士,将机器给关掉,然而,却无法联络到王女士。
邻居也没有料到,看似娇弱的王女士竟然如此心狠,在家里装了一个震楼的机器,人却没影了,这完完全全就是打击报复呀。
邻居只好报警,寻求警察的帮助,而警察也根据相关的信息联络到了王女士她大姐,又将王女士从外地叫回了重庆,来一起解决这件事情。
面对警察,王女士也并没有恐惧,而是将所有的事情说了出来,是邻居一家先不讲理,她没有办法才决定装了这个机器,然后离开的。
警察针对这一事实向楼上的邻居求证,邻居也只能惭愧的承认,事情已经水落石出了。在警方的协调之下,王女士也关掉了震楼器。
而面对楼上邻居想要王女士来给赔偿的诉求,并没有同意,最终警方也没有对王女士做出任何惩罚。
警方也认为,王女士这种做法虽然不太合适,然而也是对方有错在先,并且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1、假如王女士在一开始和邻居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便寻求警察帮助的话,那么邻居有没有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呢?
《治安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制造噪音而干扰了其他人正常生活,可以处警告,若警告后不改正,则可以处500块以下200元以上的罚款。
王女士当时请楼上一家减除噪音,在遭到拒绝之后,其实可以向警方求助,可以由警方出面来对其进行警告,若对方仍然不管叫孩子保持安静的话,还可以对其处罚款。
2、那么,在邻里相处期间,对于造成的噪音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来制约呢?
《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以及乐器或其他室内的活动时,都应当控制音量,或用相关措施来进行噪音的阻隔,避免对其他的居民造成噪音污染。
邻里之间本应该相互通融,彼此提供方便,特别是在日常生活当中,不可以为了一时之快而给别人的生活造成困扰,这种行为损人不利己。
3、若王女士一直居住在家中,而由于楼上的噪音产生了一些危害或损失,那么,楼上邻居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噪音危害的个人或单位有权利请加害人来排除这些危害,若造成了损失,可以依法索取赔偿。
在索赔期间,将由相应的环境防治管理部门以及机构先进行调解,若无法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去向法院提起诉讼。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既然住在同一栋楼里,本应该彼此体谅,互相关怀。为了一点小事情惊动警方,何至于此呢?(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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