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著名的大律师刘昌松曾高度地评价过劳荣枝的二哥和二姐。 他说——他们在整个诉讼中的表现,特别值得人们尊敬。 为什么值得尊敬? 他指出—— 他们不像有些案件当事人的家属,一看自己的亲人惹上命案,被网民狂喷,便与其划清界限,更不会为亲人被告人聘请律师等事操心,甚至执行死刑后不愿收尸。 而我梦野艳齐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这个话题? 是因为一年前的8月23号,我看到过劳荣枝的二姐和其二哥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视频。 他们的表现正像刘昌松大律师所描绘的那样,没有像有些案件当事人的家属,一看自己的亲人惹上命案,被网民狂喷,便与其划清界限。 他们勇敢地站到了采访他们的记者的镜头面前,勇敢地表达了他们的意愿。 劳荣枝应该为她拥有他们这样的哥哥姐姐感到荣幸。 而已经进入法治社会的中国,国家的法律一直是注重维护犯罪亲属之间的伦理关系的。 刘昌松大律师也是在去年的这一天,公开且庄重地在网上发表了署名文章。 他说——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这是因为亲情是人类最宝贵的感情,亲人是社会关系中最值得信赖的人,亲情和亲人伤不起。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34处提到“近亲属”一词,可见对亲情关系的重视。 一旦我们不幸卷入刑事诉讼成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近亲属便有权为我们聘请辩护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控告,经被告人同意,还可提起上诉,等等。 可见法律也认为,落难时,还是亲人指望得上。 刘昌松大律师的如此阐述,您看了之后,是什么想法呢? 为了让您能更了解劳荣枝的亲人对劳荣枝所持的态度,我不妨把劳荣枝二姐在去年8月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所发表的言论附录如下—— 那个男的把她控制得很死,身上不能多留钱,基本上保持身上100块钱,不会多给她,怕她逃跑。 感情,绝对没有。 在出事前,我妹妹回来,那个时候还没犯事,回来找我妈妈要钱,哭的是死去活来,是这个男的逼着我妹妹回来拿钱,妹妹不敢(不回来拿钱)。 她说的那个男的指的便是法子英。 劳荣枝当时哭得死去活来,显然是她的这位二姐亲眼目睹。 不然,这位二姐不会使用如此的词语。 她能把她知道的真相公布于众,确实是需要勇气。 这勇气,也正是像刘昌松大律师所说的那样,来自于亲情。 好了,今天的话题就说到这里。 感谢您的收看。梦野艳齐。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