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百科

《艺术慧眼看书法》—— 雪松张培增

汉字是中华文明的一个重要象征。书写汉字的书法被联合国列入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书法是我们的国粹艺术,我们一定要传承它,弘

汉字是中华文明的一个重要象征。书写汉字的书法被联合国列入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书法是我们的国粹艺术,我们一定要传承它,弘扬它,让它永放光芒!

从艺术的整体看,它的基本理论通常有下列描述:艺术有三大特性,即形式性、审美性、技术性;艺术创作的主体是艺术家,创作的结果是作品;艺术作品描写的对象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艺术的接受者是社会各阶层人士。

我们用艺术基本理论这双慧眼观察书法,就会看得更明白些。

(一)从艺术的“形式特性”看书法

任何一种艺术都有表现其本质的“特有的形式”。比如:舞蹈艺术,它特有的形式是“人的肢体动作”。舞蹈艺术家通过人的肢体动作,创作出了舞蹈作品,表现着舞蹈艺术之美。不同形式的舞蹈作品对舞蹈艺术之美进行着不同形式的表现。

这里说的“舞蹈艺术”是一个艺术分类的概念,它和一个具体的舞蹈作品表现出的“艺术性”用语,并不是同一个含义。一个具体作品的艺术性,是指这一作品本身呈现的美。美的程度越高,就是作品的艺术性越高,也称作品的可欣赏价值越高。

绘画艺术特有的形式是“绘制的图像”。书法艺术特有的形式是“书写的文字”。不通过人的肢体动作能创作出舞蹈作品吗?不能。不通过绘制的图像能创作出绘画作品吗?不通过书写的文字能创作出书法作品吗?都不能。

可见,不是书写文字的作品不是书法作品。

有人说:“书法是艺术,写字不是艺术”。要知道写字和写字不同。大家都在写字,有的人写的字可以识读,但没有美感,这样的字没有艺术性。有的人写的字既可以识读,又有美感,这样的字就有了艺术性。可见,艺术也是写字写出来的。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可以作出结论“书法艺术是书写文字的艺术”。你想,要是没有了书写的文字,书法艺术在那里存在呢?这里说的写字实际是指创作书法作品。书法作品是书法艺术的载体。

书法创作要“守正创新”。“守正”就是要守住书写文字这个“正”。“创新”就是在书法作品的创作中,创造出一种新的艺术形式。

事物是变化的,正常的变化叫“万变不离其宗”。书法作品的“宗”是书写文字的,是不变的。书法作品的艺术形式,是随着字法、笔法、墨法、章法等方面的变化在不断变化的。最早有甲骨文、金文。再后来我们常说的艺术形式是篆、隶、楷、行、草这五种。我们不常说的还有宋体、仿宋体、新魏体、馆阁体、印刷体、等线体和美术字。还有个人书写特色的不同,如颜体、欧体、柳体、赵体等等。在行书、草书作品中,同一个字在作品的不同位置也有大小的变化,在不影响识读的情况下有时也有形体的变化。变化自古至今从未停止,等等许多不一列举。这种多样的不断的变化,就叫“万变”。

事物的“非正常变化”叫异变,也叫质变,就是“宗”变了。本质变了就不是原来的事物了,书法作品也一样。比如,书法界有的人,宣扬他们在进行“当代书法艺术”的创作。他们认为:当代书法艺术更多的是“表现意象美”,不计较文字是否可以识读;认为当代草书不再为识读负责,只为情感负责。

他们创作的结果怎样呢?他们创作出来的作品是“抽象的图形”,没有了书法作品的“宗”,成了“抽象绘画”作品。这种使书法发生“异变”的所谓“当代书法艺术”的创作,不能不叫我们问一个为什么?

(二)书法创作要有正确的审美观

艺术具有审美性。艺术的审美性属于社会的意识形态范畴。何为审美?审美的定义是:“感受、领悟客观事物和现象本身呈现的美”。

“艺术的创作者是艺术家,创作的结果是作品”。这里说的“艺术家”,从广义上理解,应该是指能创作出有一定艺术性作品的创作者。创作者不管是谁,那怕是一个初学者,创作完成的作品都要求“本身呈现着美”,这就需要创作者必须具有正确的美学思想。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类无论是什么人种、什么民族,无论是男女老少,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有爱美之心。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追求美,艺术创作就是为了创造美,来满足人类生活对美的需求。艺术创作的灵魂是创造美。丑是美的对立面。

我们的书法创作,一是应该继承“传统美”,二是要有“创新美”。创新需要标新立异,但如果只标新立异而不美,那就不是艺术的创新。

我国的艺术思想,主流一直是审美的,但西方与我们不同。在西方,1857年波德莱尔发表了《恶之花》,当时社会对他的作品持否定态度,但他死后西方却逐渐接受了他的审丑思想,并把他称为“天才”。从此,审丑和审美就混在了一起。为什么我国的艺术思想主流是审美的,而西方却把审丑引入了美学,这是由于东方中华文明和西方文明在意识形态上的差异,产生的不同结果。

西方的审丑文化不可避免地会对我国有所影响。有的人对审丑的说词是:“真就是美”、“可以从丑中体会到美”。这样的说词根本站不住脚。

“真”是指客观存在,人类社会中客观存在着美,也客观存在着丑。美与丑的概念是人类社会对事物“好与坏两个相反方面”进行描述的不同用语。可见,“真就是美”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我们常说的“真善美”,它本质的含义是说“真善和真美”,有排斥“假善假美”的含义。显然,这里的“真”字只是善美的修饰词。

说“可以从丑中体会到美”。有人能从丑中体会到“美”、感受到“美”,这种人在社会上也是存在的。社会中人是不完全相同的,如“三观”不同、意识形态不同、立场不同,也许还有其他不同的因素。社会上出现“以丑为美”的人并不奇怪。在社会普遍审美的环境下,“以丑为美”的人大多是由于个人心理变态造成的。“以丑为美”绝不是中华文明的艺术审美。

还有人说“宁拙毋巧,宁丑毋媚”、“丑到深处就是萌”、“丑到极处,就是美到极处”,这更是一些不靠谱的话。

审美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不同的民族由于历史不同和文化形成的不同,审美认知是有差异的。我们是炎黄子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华文明的审美是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千万不能忘记。

我们善于向世界学习人类先进的文化,做到“洋为中用”;也能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做到“古为今用”。我们代表人类的先进文化,有高度的“文化自信”。

我们认为优秀的传统文化思想和促进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文化思想,为人民、为人类谋幸福的文化思想,是善美的,是好的,我们要坚持。那些崇拜“丛林法则”的人“弱肉强食”的霸权主义文化思想,极端利己主义者误国害民和损人利己的文化思想,是丑恶的,是不好的,我们要坚决反对。在与丑恶势力反人民、反人类的斗争中,那些有巨大贡献和作出重大牺牲的人,是大善大美之人。

书法作品是书写文字的。文字的内容大多都能体现人类社会的文化思想。书法作品之美,既要有作品形式的视觉美,也要有“弘扬善美,反对丑恶”的正确文化思想之美,两个美都很重要。

(三)广大人民群众是书法艺术审美的主体

过去我们常说:“艺术的接受者是社会各阶层人士”。要知道,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由于文化的差异性和社会制度的不同,“各阶层人士”这个概念的社会含义也不尽相同。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我国普及教育,人民群众是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在我国,“各阶层人士”这个概念的社会含义是“人民群众”。所以,要正确表达“艺术的接受者”是谁?最正确地回答是:“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感受、领悟客观事物和现象本身呈现的美”这一艺术审美的定义来理解,艺术作品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是艺术审美的客体。艺术的接受者——广大人民群众,是艺术审美的主体。艺术审美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对艺术作品本身呈现的美产生的感受和领悟。当我们看到一幅书法佳作,感受到作品之美的时候,心里产生了愉悦;当我们从作品中领悟到家国情怀和英雄精神时,不油然心生敬意。我们是多么地希望艺术家们能创作出反映当代先进文化的感动人的好作品啊!

有的人总说“群众不懂艺术〞,并且他也不重视人民群众对作品艺术性的评论意见。为什么会这样?“偏知”是一个重要原因。艺术有三大特性,即形式性、审美性和技术性。技术性是指创作技能。技术水平高,才能创作出艺术水平高的作品。如果技术水平不高,要想创作出好作品,那也是很困难的。业有所专,技能是通过不断的勤学苦练才能提高的。在创作技能这方面,群众肯定不如艺术家,说群众不那么懂,那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艺术审美就不同了。

一个民族的艺术审美,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大环境中形成了一种有共同认知的美学氛围,每个人从小就生活在这种氛围中。在潜移默化中,社会上成年人的艺术审美,总体上说都差不多。对艺术作品的评价,人民群众中的多数人的共同看法往往是正确的,千万不能忽视。

书法家的“自以为美”,要是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仍然一意孤行,会落得个孤家寡人。这是值得每一个书法家都要警愓的。

(四)书法创作要“与时俱进”

书法是书写文字的。文字是社会通行的语言符号。纵观历史,自秦代“书同文”开始,正书文字从秦篆到汉隶到唐楷,发展到了当代“规范汉字”。在文字逐渐演变的过程中,读书人都是在努力学习和使用他所处时代的“社会通行文字”,并使之进行书法创作,这就叫“与时倶进”。

我国汉字改革后,200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至今已经25年。现在社会上仍然有许多人,以提高书法创作水平为借口,大力推荐使用被废弃的繁体字和那些未被纳入规范汉字的“异体字”,推荐那些不能在社会上通行的“个人自造符号”。甚至有人还认为简化字写出来不好看,应该再改回到繁体字。他们不明白,这是犯了一个违背文字发展规律的错误。他们更不明白,国家推广普及通用语言文字,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国民素质和推动现代化建没、实现伟大民族复兴的重要举措。

书法界不是法外之地,热爱书法的同志也应该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心,对人民也要有爱心。当代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当代书法艺术的接受者。我们只有使用当代社会可以通行的文字,或者说只有使用当代人“可以识读”的文字,进行书法创作,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这里说的“可以识读”的文字,主要是指规范汉字及规范汉字延生出来的其他艺术形式的可以识读的文字。使用这样的文字进行书法艺术创作,才是真正的“当代书法艺术”的创作。这也是书法创作未来发展的方向。

于右任先生曾经编著了一本《标准草书》,我依其中“草圣千字文”,查阅了每个草书字对应的繁体字,又和“规范汉字”相比较,约有262个字在点画结构上不同。也就是说,在这一千个文字当中,就有百分之二十六的改变。不读那版书,不识那版字。百分之二十六的繁体字及其延生出来的行书字、草书字,除了个别的少量的文字外,“三十而立”岁数的人识读起来都是有困难的。

唐代人说“行书是楷之小伪”。行书和草书都是正书延生出来的。当今行书,应该是“规范汉字之小伪”。当今草书应该是“从规范汉字草化出来”的群众可以“判断性识读”的文字。判断性识读是指群众阅读草书作品时,只要经过短时思考判断,就能知道作品中的草书文字是那个规范汉字草化出来的。这样才可以让学习规范汉字的当代人读懂草书作品。

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世界上的许多事情都有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书法创作也有例外问题进行特殊处理。例如“龙、国、福、寿,天、地、风、云,山、河、秀、水”这十二个字,当然还有其他的大家非常熟悉的常见字。这些字当中原有的一些繁体字、行书字、草书字,凡是现在的大部分中青年人还可以识读的,就不必将其完全排除在书法创作的用字之外。

书法作品中的文字,能让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识读,是创作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作品的重要条件之一,是一个永远值得书法作品的创作者重视的问题。

现在,办公常用计算机,必要的书写也多用硬笔,毛笔书写汉字已经不象过去那么普及,毛笔书法作品的创作已经如同绘画艺术一样,成为了少数人的专业艺术创作。但是,只要放开眼界看未来,就会知道中华文明对世界的影响越来越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总有一天会实现,汉字在世界上有强大的生命力。同时,推行规范汉字也给中国书法艺术的创新带来了广阔的天地。中国书法的未来,前途光明。

所有爱好书法的同志和为书法事业作贡献的人,都是书法这一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有的人把书法作品分为什么“老干体、江湖体、学院体”,这是错误的,是不利于团结的。都是中国人,都写中国字,书法艺术面前人人平等。作品为大,我们应该以作品为依据,评判书法作品的艺术性问题。我们要团结起来共同奋斗,写好中国字,做好中国人,在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的努力中,开创书法事业的新时代。

以上是我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中,感悟出来的一些道理,愿与热爱书法的同志们共商。

2025年10月28日张培增

(想了解作者情况,可在“百度网〞搜“张培增书法”,查看《中国美育档案》-张培增作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