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张韶涵突发心脏病,急需治疗费100万,她打电话找母亲要钱,但母亲却同情人私吞了她的2100万,还撂下一句话:“想要用钱就自己出去借。”这句话让张韶涵万念俱灰。 张韶涵出生台湾,家境普通,为了养家糊口,15岁就外出打工。 17岁那年,她参加了一个歌唱比赛得了第一名,然后被经纪公司签约。 因为长相甜美、身材高挑,就被安排了出演影视剧。 出演的第一部电视剧《永不言弃》就反响不错。 两年后,主演的《海豚湾恋人》更是让她火遍大江南北。 随着这部偶像的热播,她演唱的主题曲《遗失的美好》,也传遍大街小巷。 唱片公司开始重视她,为她量身打造个人音乐专辑。 之后的几年,张韶涵成为了台湾乐坛的小天后,各种邀约合作不断。 张韶涵是一个很乖巧的女孩,把自己唱歌拍戏赚到的钱一分不剩地交给母亲保管。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最亲的人却伤她最深。 2008年,张韶涵因为过度劳累引发家族遗传性心脏病,不得不放下如日中天的事业去加拿大治疗。 当她打电话问母亲要100万治病时,母亲不但一分钱没给,而且还冷冰冰地说:“要用钱你就自己出去借,我没有。” 张韵涵顿时就万念俱灰,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东拼西凑才筹够了手术费,捡回了一条命。 等她回台湾找母亲质问时,才发现母亲早就与情人张镐哲私吞了她这些年辛辛苦苦打拼得来的2100万。 自己存的钱不仅没有了,而且还背上了巨额的债务。 然而更过分的是,母亲还要求她每月上交150万的赡养费。 面对母亲过分的做法,张韶涵直接就拒绝了。 可是没想到母亲却恼羞成怒,放话要毁她。 而母亲也是说到就做到的人,与丈夫联合起来控诉她的不孝,还对外黑她。 一时间,众多不了解真相的人,都纷纷指责张韶涵,责骂她不是一个孝顺之女。 尽管张韶涵再三澄清,可她的形象还是一落千丈,事业跌到了谷底。 不管是亲妈、还是亲爸,都不要把钱一分不剩地交给他们保管。 孝敬父母是应该的,给钱父母花也是应该的,但是不要全给,得给自己留大部分防身。 在自己缺钱的时候,父母也不是你最可靠的依靠,唯有自己口袋里的钱,才能给你足够的安全感。 作者|梁小黎 编辑|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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