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的一个医院,一把大火,烧了个名利皆失。 什么叫名利皆失? 从名上讲,这一来,谁还愿意到这个医院去就诊? 这种阴气,没有10年8年的散不去。 从利上来讲,不掏出个千八百万元,这件事儿,恐怕难有个了结。 本来,这两年,他们就没挣到什么钱,这一来,恐怕是雪上加霜了。 这也可谓是典型的事与愿违。 我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作为长峰医院来讲,他们的高层决策人决定对医院进行装修,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患者,给前来就诊者提供一个干净又整洁的环境。 可事儿,坏在了那些施工人员。 这些施工人员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得由警方来进行调查,来作出结论了。 倒霉的是,这些医院的高层决策人,等于是好心没干成好事儿。 他们还得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真的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这世上许多事情,都是这样。你本来是想干成一件好事,但就是中途出岔子,最后,你想收场,都没法收。 我在这里不是为这家医院的高层决策人喊冤。 我是想提醒现在还想干好事的那些单位的高层决策人,你们在做出决策之前,还真得悠着点儿了。 尤其是要搞什么装修施工,更得慎之又慎。 这社会上的有些施工队,干活的工人,真的没有几个经过什么专业培训。 他们大都是从农村来的,也大都没什么文化,放下锄头,上来就干,你问他们什么叫易燃易爆物,恐怕都不知道指的是什么。 这真的是个惨重的教训。 今天,北京丰台区各级管安全的人都紧张了起来。 我刚刚就接到了通知,这周五下午,我所在街道,就专门召开关于安全的会议,恐怕要讲的,就是这件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