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幸运抽奖,竟成职场 “鸿门宴”。上海实习生小金因公出差参加英伟达活动,工作间隙抽中价值 3000 元的高端显卡,却被公司以 “属公司财产” 强制要求上交,拒绝后遭暗示 “另谋高就”,最终被迫离职。这起看似小题大做的纠纷,实则戳中了无数职场人的痛点:出差中奖到底该归谁?公司的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

要理清这场纠纷,首先得明确核心问题:3000 元显卡到底是谁的?根据活动规则,抽奖明确标注 “仅面向现场观众”“每人限领一张集章卡”,小金是在工作间隙自愿参与集章抽奖,既非公司明确指派的公务,也没有证据表明奖品是主办方赠予公司的商务礼品。多位律师早已给出明确答案:这属于个人运气所得,而非职务行为成果,小金作为中奖者,是显卡的合法物权所有人,公司无权强制上交。

更关键的是,公司以拒绝上交奖品为由逼迫员工离职,已经涉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具备法定理由,比如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但在这起事件中,公司既没有事前明确规定 “出差中奖需上交”,也无法证明小金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任何损失,仅凭主观意愿就暗示员工离职,属于典型的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即便小金主动提交了离职申请,法律也为其留了维权空间。律师明确指出,若能证明离职是因公司胁迫、暗示所致,可主张离职行为无效,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责任,即支付 2N 赔偿金。类似案例早有司法定论:2017 年某员工受老板委托参加晚宴抽中 3000 元现金,公司辞退员工并起诉要求返还,最终法院驳回公司诉求,认定奖金归员工个人所有。

这场纠纷暴露的,是部分企业对职场边界的严重模糊。公司支付差旅费,换取的是员工的劳动价值,而非员工的个人运气、个人财产。就像网友调侃的:“如果抽中的是 5 万元罚款,公司会替员工承担吗?” 职场中,类似的边界模糊并不少见,但法律始终坚守底线:个人财产权受《民法典》保护,劳动关系的解除需有法定依据,任何企业都不能凭 “一言堂” 侵犯员工合法权益。
对职场人而言,遇到此类情况不必慌。首先要保留关键证据,包括抽奖规则、中奖凭证、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等;其次明确公司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且该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最后若权益受损,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而企业更应明白,靠胁迫手段彰显 “控制权” 只会得不偿失,清晰的规则、对员工权益的尊重,才是留住人才的关键。
3000 元显卡事小,法治精神事大。这场风波再次提醒我们:职场不是 “法外之地”,无论是员工还是企业,都应守住法律底线和职场边界。公司的强势姿态换不来合法权益,反而会输掉口碑与人心;而员工在面对不公时,也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毕竟,运气带来的惊喜,不该成为职场霸凌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