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披露,科睿电商创业园未批先建,原定拆除,改为罚款1.1亿。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青岛科睿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睿)于2020年6月在流浩河二路(原黄河二路)337号(流浩河二路以南、恒山路以东)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涉案建筑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4949.21平方米。

2022年11月07日执法局对科睿下达了《青岛市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决定书》,科睿于2023年4月23日向即墨区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做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即墨区院于2023年9月7日做出《行政判决书》驳回科睿诉讼请求,科睿对判决不服,向青岛中院提起上诉,中院最终于2023年12月21日作出《行政判决书》,驳回科睿要求撤销《强制拆除决定》的诉讼请求。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拆除工作转交至青岛科技创新园发展服务中心执行。
青岛科技创新园发展服务中心执行强制拆除过程中发现:涉案建筑共有房屋389套,大部分房屋均已出售或出租(截止2024年11月,对外销售155套,以房抵债22套,以房抵顶工程款59套,以房抵债待确认产权23套,对外出租95套),未处置房屋仅余31套,涉案建筑或售或租业户达到约200多户,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如若拆除势必损害这部分无过错人的合法权益。
结合已取得证据及青岛科技创新园发展服务中心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上述事实,执法局经集体讨论认定涉案建筑属于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拆除的情形。2025年8月,聘请青岛海立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涉案建筑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涉案建筑价值为117735322元。经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17735322元。
据悉,从位置和开发商信息看,上述建设工程为当前已经启用的科睿电商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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