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百科

安徽淮南村民反映集体土地争议 两年信访无果:根源何在?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凤台某村民赵先生反映的同村村民占用集体土地、村委会办理宅基地证件程序存疑等问题,历经两年多信访与司法程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凤台某村民赵先生反映的同村村民占用集体土地、村委会办理宅基地证件程序存疑等问题,历经两年多信访与司法程序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多名村民联名举证,认为当地政府相关答复存在信息偏差,基层治理中的程序合规性、决策公开性问题引发关注。值得明确的是,赵先生系问题反映方,涉嫌占用集体土地、宅基地审批存在争议的为同村村民赵某松、赵某红等人。深入剖析可见,这场信访难题的背后,是诉求核心与官方回应的错位、程序规范的不足与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空间。

一、多次信访诉求明确 聚焦两大核心问题

自2023年5月起,赵先生通过现场走访、网上信访等多种方式,先后五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核心诉求聚焦两大领域,均指向集体资源处置与宅基地审批的程序合规性,这也是后续信访未能顺利推进的核心诱因——诉求触及基层治理的关键环节,却未得到针对性回应。

其一,集体土地被占用,村民通行权与集体权益受影响。赵先生反映,前后排邻居赵某红在集体所有的空宅基地及老巷内搭建铁皮房堆放杂物,实际宽度约4米,与政府答复中所述的2米左右存在差异,已对村民正常通行造成影响;另一位村民赵某松占用六队与七队交界处的南北向巷道,即便该巷道曾长期废弃,仍有村民偶有通行,其堆放杂物的行为对集体土地所有权造成影响。两处占用行为均未经过集体民主决策,基层部门的处置方式未能充分回应村民关切。

其二,宅基地审批涉嫌违规,集体利益被变相侵蚀。赵先生质疑村两委违规为赵某松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认为其审批流程不符合法定程序,且未征求集体村民意见,损害了村集体的共同利益。其家人也一同参与维权,持续与相关部门交涉,却始终未得到关于审批细节的明确回应。

二、官方回应与司法裁定未直面核心问题 矛盾未能有效化解

面对赵先生的诉求,当地政府多次作出书面答复、司法机关也作出终审裁定,但均未充分回应村民质疑的核心疑点,仅从程序层面驳回诉求,导致信访陷入“答复—不服—再信访—再驳回”的循环,这是信访未能顺利推进的直接原因。

2024年10月,针对赵某红占用生产路问题,政府答复以《物权法》相关条款为由,认定赵某红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搭建附属设施,铁皮房不影响通行,但未充分实地核查铁皮房实际宽度与村民通行现状,对赵先生提出的“4米宽度”与答复“2米左右”的核心差异未能作出合理说明。

2025年9月,针对赵某松相关问题,朱马店镇政府答复称该巷道“通行功能丧失”,赵某松作为六队村民可继续使用,且其不动产权证书审批手续完备。但该答复未详细说明“是否召开村民会议研究”“是否征求集体意见”等关键问题,赵先生一方认为“村民研究同意”的相关表述缺乏依据,审批材料公开度不足,相关质疑未能得到充分采信。

司法程序上,赵先生妻子提起的行政诉讼被凤台法院驳回,上诉后中院维持原裁定。司法裁定侧重审查诉讼程序的合法性,未对铁皮房宽度、会议召开情况、审批细节等实体争议进行深入核查,未能从根源上化解村民的疑虑。

三、村民联名举证未达预期 基层治理短板加剧信访难题

赵先生的诉求得到多名村民支持,2023年5月,该村多位村民联名签署申请,证实赵某红等人私自占用集体生活路搭建设施,导致道路无法正常通行,要求恢复集体土地使用秩序。但联名举证未能有效推动问题解决,加之基层治理中存在信息不透明、干部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等问题,让信访之路面临更多阻碍,这是信访未能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

赵先生反映该村村委会书记工作作风存在问题,对咨询相关问题的村民态度生硬、方式不当,不为村民办实事。多位联名村民也表示,集体事务决策未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基层治理过程中信息传递不畅,使得村民合法诉求难以有效向上反映,即便通过信访渠道反馈,也未能得到全面公正的核查。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信访制度的实施效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与基层部门的信任关系。

四、信访困局:合规意识不足、公开程度不够、民意诉求不畅

赵先生及联名村民两年多信访未能顺利推进,并非单一问题导致,而是基层治理中集体土地管理、宅基地审批、信访处理等多环节合规意识不足、公开程度不够、民意诉求不畅的集中体现,反映出基层治理仍有提升空间。

其一,集体事务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权责边界不够清晰。集体土地处置本应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民主决策,但此次事件中,无论是赵某红搭建铁皮房,还是赵某松使用废弃巷道,均未完全履行规范的决策程序,基层部门以“不影响通行”“闲置土地可使用”为由予以认可,未能严格落实集体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从源头上引发矛盾,也使得信访诉求缺乏充分的回应基础。

其二,宅基地审批公开透明度不足,信任关系受到影响。政府答复称赵某松的不动产权证书审批合规,但未全面公开审批全过程材料、村民意见记录等关键信息,导致村民对审批合法性的质疑持续存在。审批流程公开度不够,使得官方回应的说服力不足,即便有司法裁定,也未能完全打消村民的疑虑。

其三,信访处理核查不够深入细致,工作效能有待提升。基层政府在处理信访事项时,实地核查的细致程度不足,对铁皮房宽度、村民会议召开情况等关键争议点,未能充分核实各方说法、全面核查联名举证内容,导致答复与村民认知存在偏差,进一步激化了矛盾。同时,对村民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相关部门未能及时深入核查处理,基层工作作风改进力度不足,进一步阻碍了信访问题的有效化解。

目前,赵先生及联名村民仍在等待相关部门的妥善处理,期盼能够恢复集体土地正常使用秩序、保障村民合法通行权益。(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代为发布,如信息与事实存在偏差,发布方将及时调整,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沟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