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是电动车 ,凭什么按机动车处理!”男子酒后骑电动车被查,交警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考,法院这样判了!原创:朝律夕拾“醉驾电动车也要吊销驾照?”一男子酒后骑电动车被查,血检高达220mg/100ml,交警以醉驾机动车为由吊销其驾照并限五年内不得重考。男子不服,我开的明明是电动车,不是机动车!凭什么吊销我驾照!法院这样判了,一起来看看吧!(案例来源:福建厦门中院)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事情还得从一个朋友聚会说起。案发当天晚上,几个老同学在微信群里热络地聊天,说好聚一聚,喝点小酒。群里还互相提醒:“记住啊,都别开车,喝完了打车回家。”柳先生拍着胸口回了句:“我骑电动车,不开车,放心。”那辆电动车是他老婆平时接送孩子用的,他觉得顶多算个电驴,喝点酒骑这个总比开车强吧?酒过三巡,柳先生摇摇晃晃地骑着电动车往家赶,刚出小区不远,突然一个交警招手拦下了他。“师傅,没戴头盔吧?”交警皱着眉头说道,凑近一闻,“你喝酒了?”柳先生苦笑着点点头:“喝了点,朋友聚会嘛。”接着的流程就是熟悉的那一套:测酒精、抽血、送医院化验。没多久,结果出来了——220mg/100ml,直接醉驾无疑!第二天,处罚决定书下来了。罚款1900元还好说,关键是吊销了他好不容易考下来的机动车驾驶证,还得五年内不能再考。这下柳先生炸了:“我开的是电动车,不是机动车!这和小汽车能一样吗?你们这也太不讲理了吧!”他第一时间赶到交警队理论,可交警一脸淡定地告诉他:“根据国家标准,你骑的电动车属于电动摩托车,是机动车。”“醉酒驾驶电动摩托车,也属于醉驾,依法处理。”柳先生听得脑瓜嗡嗡的,想了想当时交警也提醒过可以申辩、听证,可那会儿他压根没当回事儿,觉得不就是电动车嘛。现在后悔晚了,他一咬牙,决定上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处罚。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醉酒驾驶电动车是否构成“醉驾机动车”,能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具有电动驱动、但不具备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超限、最高时速超过规定限值的电动车,不属于“非机动车”,应当被认定为“机动车”中的摩托车。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柳先生所驾驶的电动车,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结构及动力特征已超出电动自行车规范标准,应依法认定为“机动车”。柳先生在饮酒后驾驶上述车辆,且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20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柳先生的诉讼请求;柳先生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亦支持原判。
03深刻教训
有网友热议 :“那这样推理,是不是没有驾驶证骑电动车是无证驾驶啊?”也有网友表示:“电动车的脚蹬子,除了能给你增加不必要的的麻烦还有什么用处?明显很不合理的东西非要强加上去。有几个用脚蹬子蹬电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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