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都让我进屋了,难道不是默许?”
这恐怕是无数男人潜意识里的“行规”。但在郑州高新区法院的判决书上,这句话被狠狠地打上了红叉。代价是:2年9个月的有期徒刑。
2024年,17岁的小董以为自己抓住的是爱情。他和女孩丽丽恋爱、旅游,然后被邀请住进了女孩在郑州的家。在少年的荷尔蒙逻辑里,这不仅是暗示,简直就是冲锋号。
然而,事发后,丽丽报警了。
小董的母亲觉得冤。她说儿子没用暴力,没拿刀逼,甚至在小董被抓后,女孩还发信息说“好想你”。在母亲眼里,这顶多是“小两口闹别扭”,怎么就成了强奸?

这是一场关于“性同意”的认知地震。
很多人,尤其是上一代人,依然活在“半推半就”的旧脚本里。他们认为,既然确立了恋爱关系,既然同处一室,那就是“生米煮成熟饭”。
但法院的判决像一把冷峻的手术刀,这一判决,是残酷的,也是进步的。
残酷在于,它让一个可能并没有主观恶意、只是“想当然”的17岁少年付出了惨痛的青春代价;但它的进步在于,它用铁一般的判例确立了一个现代社会的底线——女性的身体主权,不因为恋爱关系而转移,更不因为一扇打开的房门而失效。
我们总以为强奸必须是暴力、撕扯和鲜血,但在现代法律语境下,大部分的强奸其实发生在“熟人”之间,发生在“没有暴力但没有同意”的沉默里。

小董母亲拿出的那条“好想你”的短信,或许是真实的。但这恰恰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受害者可能在情感上依然依恋对方,但这并不代表她在那个特定的夜晚、那张特定的床上,愿意交付自己的身体。感情的纠葛是感情的事,法律的红线是法律的事。一码归一码。
看着才17岁的小董要进去蹲大牢,谁心里都不好受。这是“暗部”。
但这起案件的“亮部”在于,它逼着全社会进行以此“补课”。
以前我们教男孩子要“主动”,要“霸道总裁”,要“死缠烂打”。现在,这纸判决书告诉所有的家长:请教给你的儿子什么是“肯定式同意”。 只有当对方明确说“是”的时候,才是绿灯;沉默、犹豫、哭泣,统统都是红灯。
不要去赌那个“半推半就”的概率,因为输了就是三年牢饭。

小董已经上诉了,二审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这也是法律程序赋予他的最后机会——也许二审会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份、双方的恋爱背景,在量刑上有所考量。
但这起案件的社会意义已经落定。
它像一座灯塔,虽然光芒刺眼,照得人脸红心跳,但它标出了暗礁的位置。
对于小董和他的家庭来说,这是一场浩劫。
但对于千千万万正在恋爱的年轻人来说,这是一剂苦口良药。
别再相信那些“女人说不要就是要”的鬼话了。 在身体的界限面前,只有清清楚楚的尊重,没有含糊其辞的特权。
爱是克制,不是放肆。哪怕门开了,如果心没开,你也得止步。
希望小董的这2年9个月,能换来无数少年的“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