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一场持续 15 年的林地权益纠纷,让 52 岁的残疾投资商郭先生身心俱疲。2008 年,他响应绿化荒山号召,合法承包马蜂凹荒山植树造林,却不料遭遇砂场长期侵占、毁林开采,多次维权还遭遇不当对待。如今,这场涉及合同纠纷、生态保护与相关部门履职的争议,仍在等待公正解决方案。


一,两份承包合同起争端,残疾投资者权益受损
2008 年 6 月,郭先生与龙川镇柿子树村委会下庄科二组村民签订《荒山转包合同》,约定承包马蜂凹荒山 30 年(2008 年 6 月 1 日至 2038 年 5 月 30 日),每年支付承包费 400 元,一次性付清 30 年费用共计 12000 元。合同明确了荒山四至界限,约定郭先生在承包范围内正常经营,村民不得无理干涉,甲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同年 6 月,该村民小组又与村民张某签订《沙场承包合同》,将 "大山下段" 沙石经营权承包给张某,期限 15 年,每年开采费 100 元,15 年共计 1500 元。两份合同的签订,为后续土地权益纠纷埋下隐患。


2010 年起,张某及其后续经营者吉某(张某女婿)在未取得完整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办 "下庄科砂场",在郭先生承包的马蜂凹山林范围内开展开采活动。据郭先生反映,砂场超出合同约定的 "大山下段 13 米" 开采范围,至 2014 年实际超范围开采已达 20 余亩。

2014 年 10 月,张某以 2 万元与郭先生签订《山林转让协议》,约定限定范围取土,但砂场未遵守约定。2019 年 9 月,在时任村相关负责人许某平、村民小组长李某等人的协调过程中,郭先生签署了《山林地转包协议》,其表示该协议并非自愿签订。作为持有国家残疾人证的投资者,郭先生的造林事业未能顺利推进,合法权益持续受到影响。
二,砂场证照存争议,多部门履职情况受关注
郭先生多年维权过程中,发现涉事砂场的相关证照办理存在诸多疑问。2010 年,下庄科砂场凭借与村民小组签订的 "大山下段 13 米" 承包合同,先后从南华县相关部门取得了采矿许可相关手续和营业执照。
2023 年 3 月,楚雄三维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受龙川镇人民政府及郭先生委托出具实地测绘报告,明确划分了马蜂凹与大山的界限,显示砂场实际开采区域与证照登记的 "大山" 区域不符,涉及郭先生合法承包的马蜂凹山林。
三,从各方面情况来看:
1.砂场相关许可手续办理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充分公示,无完整档案留存,也未开展全面实地核查,导致证照登记区域与实际开采区域不一致,相关许可手续持续使用多年;
林草相关部门显示,砂场 2010 至 2018 年长期未办理完整林业用地审批,期间涉及林地破坏约 50 亩,2014 年相关案件办理时,案件涉及区域被变更登记,相关人员被指提供不实证明;
2.砂场营业执照核准经营地点为 "大山",实际却在马蜂凹开展开采,超出核准经营范围,郭先生多次举报并提供承包合同、测绘报告等材料后,部门未采取有效查处措施;
3.郭先生多次反映砂场毁林侵权问题,均以 "已取得采矿相关许可" 为由未予处理;2020 年郭先生反映被殴打后,相关机构未及时开展伤情鉴定工作。
2023 年 6 月 22 日,郭先生前往楚雄州反映情况途中,遭到龙川镇相关工作人员鲁某、刘某云、侯某等人阻拦,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其腰部、腿部、头部多处受伤,住院近一年未获相关赔付。据悉,现场有监控记录,当地部门已做笔录,但相关责任人至今未受到明确处理。



四,多年上诉未果,官方回应存争议
自 2017 年起,郭先生先后向南华县相关部门、楚雄州等部门三次反映相关问题;2019 至 2020 年,南华县相关资部门、龙川镇相关部门出具多份《答复意见书》,但郭先生认为这些答复存在敷衍、偏袒情况,未能解决核心问题。
四、郭昌田核心诉求
作为持有国家残疾人证的投资者,郭先生响应国家绿化荒山的号召,本应受到《残疾人保障法》的特别保护。如今,他提出了五点核心诉求:
1.废止 2019 年被胁迫签订的《山林地转包协议》,归还马蜂凹山林的合法经营权;
2.追究李某、许某平、张某、吉某明等人的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
3.严查相关部门的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撤销砂场通过违法手段取得的采矿许可证;
5.重新审理 2014 年相关刑事案件,依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郭先生的遭遇,不仅关乎个人的合法权益,更涉及生态保护、相关部门监管、社会公平等多个层面。绿化荒山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残疾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应得到充分保障。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此事,依法依规查清事实真相,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还郭先生一个公道,维护法治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