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真正的尊重女性是怎样的?
说明:我的问题是:怎样才是真正的尊重女性?怎样做才是真的做到了男女平等?
我一步一步来解答这个问题,各位读者朋友不要急着往下翻看结论哈。
我先给一个观点:像尊重男性那样尊重女性,不叫尊重女性。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这个观点,想一下下面的问题:
为什么像尊重男性那样尊重女性不叫尊重女性?
我再给一个观点:女性要求得到和男性一样的权利,不叫女权。
为什么女性要求得到和男性一样的权利不叫女权?
大家再好好想一想。
懂了没?
“男性”不是女性要求得到尊重和平等、追求尊重和平等、得到和享有尊重和平等的锚,“女性”和“人”才是这个锚。
结论一:在这个话题上,人最少有两个锚:一个是自己的种类,一个是自己的性别。
由结论一,推出结论二:像尊重男性那样尊重女性,不叫尊重女性;像尊重“女性”那样尊重女性,和像尊重“人”那样尊重女性,才叫尊重女性。
能理解吧?
然后,结论三也出来了:女性要求得到和男性一样的权利,不叫女权;女性要求得到“女性”所应有的权利,和女性要求得到“人”所应有的权利,才叫女权。
这些观点和事实,天知道有多少人搞错了!天知道这些搞错了的人搞错了多久了!天知道这种搞错还要搞错到什么时候!
所以,各位请看,这里的三个问题——“真正的尊重女性是怎样的?”“怎样才是真正的尊重女性?”“怎样做才是真的做到了男女平等?”——都出答案了:
要同时参考国家法律、社会习俗(包含公序良俗原则、一般人原则等内容)和女性自身的意愿这三个因素,去尊重女性,去平等对待女性,才是最接近标准答案和完美答案的做法。
我再简单说一下“尊重人与被人尊重”的问题——
一个人是否受到了另一个人的尊重,完全是这个人自己说了算。换句话说,即使A君认为自己非常尊重B人,但只要B人自己声称A君没有尊重自己,那就是——B人真的没有受到A君的尊重。所以,当我们面对这种事情、这种问题时,我们不能光看当事人(被尊重方,或不被尊重方)的说法和感受,而来判断事件的真相,我们还必须参考国家的相关法律和社会的相关习俗,而来判断事件的真相。简言之:A君认为自己超级尊重B人,但B人还是觉得A君不尊重自己,那事实就有两个:
事实一:要么是B人确实没有受到A君的尊重,要么是B人根本不在乎自己到底有没有受到A君的尊重,而只在乎自己究竟要不要说这个话、撒这个谎、编造这个事实。
事实二: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和社会的相关习俗(包含公序良俗原则、一般人原则等内容),来评判这件事,可下的定论:要么是A君的所作所为对B人确实构成尊重的事实,要么是A君的所作所为对B人确实构成不尊重的事实。
看到了吗?
你有没有尊重我,这件事,肯定、完全、绝对由我且只能由我自己说了算,哪怕国家的最高法院的法官,和国家的所有国民,都判定“你对我是很尊重的”,也丝毫改变不了“我的的确确从你对我的不尊重中受到了或多或少、或大或小、或短暂或长久、或轻微或沉重的伤害”的这个事实。至于我的话有没有昧良心,至于我的感受有没有出现偏差,谁知道?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一定知道呢。
腾冲八百里
5.29.2022完成
8.15.2025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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