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在大理苍山走失并离世的自闭症男童家属处获悉,市监已对涉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由于涉事机构在组织户外活动时,未建立有效的风险预防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致男童在活动期间走失后不幸离世,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据市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涉事机构被处以5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涉事机构名叫“明日之光”,其办公地点位于苍山脚下,是一栋租赁的民房,背后的运营公司为大理市湾桥镇破壁家政服务部。
据知情人士介绍,8月12日,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湾桥镇云峰村委会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该经营场所为砖混结构四层民房,一楼设有会客厅1间、看护室3间,二、三楼设有办公室2间、美术室1间、音乐室1间、宿舍4间、员工休息室2间,四楼为天台。经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该家政服务部工作人员共有28人。
知情人士称,大理市湾桥镇破壁家政服务部(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1月7日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家政服务。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该机构借助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推广与宣传,主要针对4至12岁患有自闭症的儿童提供特殊服务。共有12名自闭症儿童参与其组织的特殊服务,服务收费采取按月计费方式,标准为每月13000元。
根据既定服务流程安排,家长需在每日早晨7点20分前将自闭症儿童送至该机构,并于18点40分(每周一除外)将儿童接回。在课程设置方面,上午主要组织徒步、爬山、郊外游玩等户外活动项目,下午则开展包括社交互动游戏、语言训练、美术手工、生活技能训练等室内活动项目。在餐饮服务管理方面,采用家委会成员自行采购所需食材的运作模式,相关采购费用由家委会家长平均分摊,当事人聘请一名专职炊事员,负责对采购的食材进行加工处理,为自闭症儿童及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
经确认,该机构至今尚未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已构成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但由于食材采购及费用支付均由家长自行负责,当事人未直接参与其中,故无法核算相关食品的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
同时,涉事机构在开展特殊服务经营活动时,未与接受服务的自闭症儿童的家长或者法定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也没有就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人身安全风险等重要事宜作出清晰的书面约定并进行告知说明。在组织户外活动时,没有充分考虑自闭症儿童特殊的行为模式、认知特点以及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未建立有效的风险预防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导致一名接受服务的男童在活动期间走失后不幸离世,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大理市湾桥镇破壁家政服务部(个体工商户)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家政服务部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的规定。
基于前述违法行为,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大理市湾桥镇破壁家政服务部(个体工商户)处50000元的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向提出陈述、申辩”。
此前报道:
8月9日,一名8岁孤独症男童参加“明日之光”研学营时,在大理镇阳和茶厂附近走失。8月13日17时许,救援人员在大理镇清碧溪北侧山涧发现走失男童,已无生命体征。经现场勘验和综合调查,排除外力损伤致死,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10月28日,记者从男童父亲王先生处得知,大理市公安局警方对该案作出撤销决定。代理律师表示,家属正考虑提交复议复核或申请立案监督。他们认为夏令营老师存在改变原定路线和延迟报警的情况,4位带教老师对此予以否认。
来源:澎湃新闻、新京报 编辑:任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