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软认定##软件产品评估##软件企业评估#
“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企业申请双软认证除了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同时也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更可以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liang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评估申报的顺序:
软件著作权—软件检测—软件产品—软件企业
申报条件
软件产品
1.申请单位具有居民企业资格;
2.需满足《软件产品评估规范T/SIA-003-2019》第5条要求,其中包括:
(1)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和安全标准;
(2)软件产品开发生产单位所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是本单位享有著作权或者经过著作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许可其生产的软件;
(3)软件产品的命名应符合要求。
软件企业
1.在我省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liang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8.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不低于30%);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所需材料
软件产品评估
1.《软件产品评估申请书》;
2.企业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即著作权证书;
4.第三方软件测试机构(CNAS)所出具的软件产品检测证明材
软件企业评估
1.《软件企业评估申请书》;
2.企业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至少一项《软件产品评估证书》证书或受理通知书;
4.上年度《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情况表》,经社保部门签章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等社保证明材料;
5.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列表暨收入情况归集表》、《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企业主要应交税金明细表》;
6.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7.ISO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者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8.上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清单及相应的大部分合同与发票。
注: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胶装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