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们这个小工地租了两台吊篮,由于工人搬运失误,把两个配重摔烂了。
吊篮公司的配重也是用混凝土做的,两边加钢筋方便搬运。为了节省成本,他们用的混凝土等级比较低,简直“一碰就碎”。

工地上混凝土多的是,又有技术好的木工。由于着急使用,我们自己做了两个混凝土配重。
退租的时候,吊篮公司不愿意了,说以前的配重都是在安监站备了案的,让赔钱。
按照他们的说法,一吨混凝土配重600元,一个配重25kg。两个配重需要30元。

本来30元不算什么钱,可我们小老板太小气,不愿意掏,难道这钱让我一个管理人员掏吗?
我就不明白了,重新制作的吊篮配重为什么不行?同样的体积同样的重量,混凝土等级还高一些,之前的配重真的备案了吗?还是吊篮公司故意难为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