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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业主补交9.7万仍被拒乘电梯!原业主反对,新业主该背锅吗?旧小区电梯加装

上海业主补交9.7万仍被拒乘电梯!原业主反对,新业主该背锅吗?旧小区电梯加装 近日上海这起加装电梯纠纷,戳中了无数老旧小区业主的痛点!高女士为方便父母养老,买下某小区6楼房屋,明知原业主曾反对加装电梯且未出资(房价因此有优惠),可父母入住后,爬楼之苦远超预期。她主动提出按原方案补交9.7万元分摊费,却被其他业主集体拒绝。 邻居们的理由很直白:当初就因这户反对,电梯工程延误数月,大家额外垫付了误工损失,如今政府补贴早已截止,新业主“补票”相当于坐享其成,对先行出资的业主太不公平。高女士无奈起诉,一审被驳回后上诉至上海二中院,这场“补票能不能用梯”的争论,瞬间引发全网热议。 网友们吵翻了天:有人站高女士“电梯是共有部分,补交费用就该能用”;有人挺老业主“当初费劲争取还受损失,凭啥让后来者捡便宜”;还有人吐槽“老旧小区加梯本是民生好事,咋就成了邻里矛盾导火索”。 其实这事儿藏着人性的博弈与规则的空白。《民法典》明确规定,电梯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权利,司法判例也支持“未出资业主补交费用后可使用电梯”。但老业主的委屈也真实存在,当初奔走协调、承担延误损失,如今要和“反对者的继承者”共享成果,心里难免失衡。 最终上海二中院的调解给出了最优解:高女士在补交9.7万元的基础上,自愿对邻居的延误损失进行额外补偿,双方达成和解。这背后是“法理”与“情理”的平衡——新业主有使用需求,老业主的合理损失也该被兼顾。 随着全国超20万部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类似纠纷年增30%。其实矛盾的核心从不是“能不能补票”,而是“如何补得公平”。若加梯前就明确补缴规则,比如包含资金成本或延误补偿,或许能少些争议。 你觉得新业主该额外补偿吗?如果是你,会同意“补票+补偿”的方案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