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有人说婚前同居算家庭成员,分手要分家产?吓得我赶紧问律师,结果真相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原来这个家庭成员的认定,只针对反家暴! 我闺蜜以前被男友骂“你连饭都做不好,没人会要你”,天天哭却不敢分手,以前说“没打我”没法告,现在法律说“这也算家暴”! 有人说这是让同居情侣分家产,也有人说这是给隐形家暴受害者撑腰。 但我觉得,这哪里是分家产啊!明明是让那些用冷暴力、PUA你的人,再也没法逍遥法外! 至于财产分割、继承这些事,法律还是严格区分婚姻和同居的,不会随便分家产! 你们身边有没有遇到过这种看不见的暴力?以前是不是觉得忍忍就过去了?现在终于有法律给受害者撑腰了!你觉得这规定能治住那些隐形施暴者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