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把妻子打进了ICU,最后还说对方装病。面对已经花了十多万的医药费,婆家人只给了2万,事后就不出钱也不出力。最后娘家人找到婆家人讨要说法,对方父亲却说“我也没有办法呀,摊上了一个不争气的儿子”。 据河南民生频道7月19日报道,寇女士在7月9日接到了妹妹的电话,接通后却没见到妹妹,反而看到的是妹夫。 她再三要求见妹妹,此时妹夫才把镜头对准了墙角处的妹妹,只见妹妹有气无力地瘫坐在那里,都说不出话。 寇女士知道妹夫又打妹妹了,于是立即赶往郑州,想要救出妹妹。 到了目的地后,看到妹妹的脸上、脖子上、腿上到处都是淤青。娘家人觉得再这样下去,妹妹会有危险,于是打算将她接回老家疗养。 可是到了老家,妹妹说自己牙疼,嘴也歪了,呼吸都困难,娘家人又赶紧将她送往医院抢救。 得知妹妹的病情严重,他们赶紧联系妹夫,让他赶紧拿钱过来,不然妹妹可能有危险。 对方在视频里还叫嚣着:“当时就应该把她打死,现在倒装起病来了,如果再装还打。” 可他不知道,他的老婆已经收到了几份病危通知书,他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妹夫那边的家人得知情况后,知道大事不好,赶紧将自己的儿子叫回来协商怎么办。 此时,妹夫也慌了,知道这次闯祸了。因为妹妹被送往医院后,发现小肚子、大腿全是淤青,肯定是伤了内脏,他赶紧拿出仅有的2万送到医院。 可这点钱哪里够?事后妹夫跑了,既不出钱也不出力。婆家的父母年纪大了,根本拿不出钱来。但这些出力出钱的事情全靠娘家人也不行,毕竟妹妹有钱的时候是他们家的人,现在被他们的儿子打伤了,怎能不管呢? 于是一众娘家人带着调解员来到了婆家,只见到了妹夫的父亲,其他人都不见了。 他的父亲激动地说:“这是我儿子干的,打人也是他儿子干的,你们把他抓走就行了,我家也拿不出钱来。” 他的儿子自然会被抓,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关键现在是钱的问题。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说:“那可是你的儿媳妇,是你半个闺女,是你孙子的亲妈呀,你们怎么能不管呢?人家娘家把女儿交给你们,你们不好好善待,反而把人打伤了,难道就这样当甩手掌柜吗?等她好了,又为你们当牛做马挣钱,你们就高兴;现在需要你们出钱救治时,你们却一毛不拔。” 听到这些,娘家人也更加气愤,让他们赶紧拿出钱来救治,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不能做这样缺德的事。 虽然妹夫的父亲也知道自己的儿子做得不对,婆家做得不对,但看样子他手头拮据,拿不出多少。 寇女士痛哭流涕地说:“妹夫根本不是人,我妹妹跟了他十多年,今年都39岁了,还在供养着他。只要没钱就会挨打,只要卡里没钱也会挨打,反正他一天到晚就知道拿着钱去逍遥吃喝玩乐。” 本想把妹妹接回老家休养,谁知道伤势如此严重。现在面临高额的医疗费,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一、妹夫殴打妻子的行为违法吗?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刑法》第234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对于殴打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规定。 妹夫殴打妻子符合家暴定义。若造成轻伤及以上,按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未达轻伤,多次家暴等情况,依相关意见也可能追刑责;情节轻微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二、妻子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维护自己权益?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现实威胁,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应及时出警、调查取证等;受害人有权保留证据用于维权。 妻子首先要及时报警,警察出警记录和调查结果是重要证据。还能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丈夫施暴、骚扰等。同时保留好受伤照片、就医病历、对方承认打人的记录等证据,用于后续维权,也可向妇联等组织求助,获取调解和心理辅导。 三、婆家人对受伤的妻子不管不顾,在法律上需要承担责任吗? 目前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但夫妻间有相互扶养义务,《民法典》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丈夫作为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婆家人参与家暴,按参与程度和行为性质担责,构成共同侵权要连带赔偿;达到犯罪程度,追究刑事责任 ,但仅不管不顾难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分享城市新鲜事#
“这公公火了!”山西,儿媳准备出门上班,叫公公来床上陪娃睡觉。不料,公公来到卧室
【2评论】【4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