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怎么分配家产?
“合计前后之产,或断或典,田地不过十契,行店房屋亦仅二十三所,原不值再为分析。……除文藻山住屋一所及相连西边一所,仍须留为归田栖息之区,毋庸分析外,其余田屋产业各按原置价值匀作三股,各值银一万两有零,即每股或有多寡,伸缩亦不过一二百两之间,相去不远。”也就是说,家里的田产不过十处,门市不过二十三所。他留下一部分为自己退休养老之用,其他的分成三股,给三个儿子,每股大致价值一万两,上下差不了一二百两。以今天的币值算,每个儿子分到二百多万元。
来新夏编著,林则徐年谱 增订本 第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07,第4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