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上海,一男子出于爱心,经常在球馆附近投喂流浪猫,可不曾想,球馆内有人打球

悦澄聊社会 2025-06-10 11:58:56

冤不冤?上海,一男子出于爱心,经常在球馆附近投喂流浪猫,可不曾想,球馆内有人打球踩到了流浪猫受伤。事后,该男子居然和球馆一同被告上法院索赔350000余元,最终,男子一审被判赔240000余元,后再审改判为48000余元。网友:“以后流浪猫都不能乱投喂了!”(来源:今日说法等)

事情是这样的,肖先生是上海一家羽毛球馆的教练。

因球馆周边,经常有流浪猫出没,肖先生基于爱心的驱使,经常会带一些猫粮、猫条来进行投喂。

可也正因如此,他好心的行为竟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困扰。

原来,2023年4月20日晚,来球馆打球的吴先生在训练过程中,流浪猫闯入球馆内被吴先生不小心踩到。

吴先生因此摔倒骨折受伤,后经鉴定其脚部受伤部位构成十级伤残。

事后,吴先生认为包括投喂流浪猫的肖先生和羽毛球馆难辞其咎,遂一纸诉状将二主体告上法院索赔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各项费用合计35万余元。

至于具体的理由,吴先生一方认为球馆一方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肖先生作为流浪猫的饲养人,同样要承担动物侵权致人损害的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由肖先生一人承担所有责任,即需向吴先生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40000余元,而球馆承担补充责任。

那么对于这个结果,肖先生当然不服,他无法接受自己喂猫也喂出错来了。但因为肖先生经济原因,其并没有上诉。

后来,有律师免费为肖先生打官司,遂又对该案申请了再审。

对于本案的责任认定,则需要解决两个问题:

其一,吴先生受伤是否和流浪猫具有内外联系,或者说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法院经过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发现,吴先生受伤同肖先生喂养的流浪猫之间,具有高度盖然性。

也即,认可吴先生是因为打球时踩到流浪猫受伤的。

其二,谁应当为吴先生受伤来承担责任?是肖先生?还是羽毛球馆?

对此,吴先生一方和肖先生一方首先就肖先生投喂流浪猫,其是否对流浪猫具有实际的控制与管理能力展开了辩论。

吴先生一方认为,因肖先生经常对流浪猫投喂,流浪猫已经对肖先生产生了依赖,肖先生具有控制能力,因其疏于对流浪猫管理导致吴先生受伤,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肖先生一方则反驳道,肖先生只是投喂,流浪猫一直处于流浪状态,肖先生无法对其进行管束。

法院也是认可了肖先生一方的说法,认为肖先生与流浪猫之间不具有饲养动物的法律关系。

即肖先生投喂行为并非是导致吴先生受伤的主要过错。

法院认为,羽毛球馆作为经营公共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阻止流浪猫进入场馆内并排除安全隐患,存在过错,故承担主要责任。

最后,法院酌定由羽毛球馆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需向吴先生一方赔偿192000元。

而肖先生作为球馆教练,应当知晓有动物进入可能带来的损害,其在周边投喂流浪猫增加了流浪猫入馆的风险,故需承担20%的责任,即要向吴先生赔偿48000元。

对于这个结果,网友们观点不一:

有人认为,肖先生对动物献爱心是一件正能量的事情,吴先生打球踩到猫摔倒,只能说明他的点背,不应该让肖先生来担责。

也有人认为,即便是献爱心,也得分时间、场合、地点等,还是遵从以人为本的选择。你在学校、球馆、幼儿园等附近为流浪猫、狗献爱心,一旦出现伤人的事情,后果难以想象,这也只能说明是助纣为虐,

所以,肖先生被判赔48000元也着实不冤。

对此,你怎么看?你又持哪一方观点?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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