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7旬盲人老人去营业厅办手机卡,却被要求睁眼完成人脸认证,老人很是为难,说自己从小就眼 球 缺失,情况特殊,能不能通融一下?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必要流程,否则办不了。
据法治进行时报道,管先生70来岁,是个盲人,大半辈子都在黑暗里摸索。
最近,他想办张手机卡,便在保姆的陪同下,来到了家附近一家营业厅。
他心里琢磨着,自己带着身份证,办张卡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谁知,现实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管先生怎么也没料到,自己会卡在人脸识别这个环节上。
工作人员告诉他,办卡需要刷脸验证。管先生一听,心里顿时犯了难。
他出生8个月时,眼部就出现了异常,后来眼球缺失,双眼根本无法睁开,更别提完成眨眼之类的动作了。
管先生有些无措地说,你看我这情况特殊,能不能通融下呢?
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是必要流程,不完成验证就没法进行下一步。
管先生听后没招了,只能无奈打电话给女婿,让他来帮帮忙。女婿听到消息后,连忙赶到营业厅。
最终,管先生只能以女婿的名义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再转交给自己使用。
事后,管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他觉得这本该轻松办成的事,却因为这人脸识别,变得如此复杂。
他觉得,虽然自己办卡时没带残疾证,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他有眼部残疾。
再者从他的身份证照片上,也能清晰地看到他眼睛时紧闭的,没法像正常人那样睁开。
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都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了,工作人员也能看出来,本人和身份证上是同一个人,那为啥还要去纠结这个人脸识别呢?
管先生的女婿也对此事感到十分气愤。他觉得运营商的规定太死板,没有考虑到特殊人群的需求。
对比,运营商工作人员还是回应,人脸识别是必要程序,这样做也是为了防止新开的手机卡被他人盗用。
但他们也不清楚,目前有没有针对特殊人员的特殊验证手段。
可矛盾的是,另一家同品牌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残疾人办理手机卡,可以持本人残疾证,拍个照片留个档就行了,特殊人员不用人脸识别。
这让管先生和女婿更加觉得委屈和不解。同样是运营商的营业厅,为什么做法却如此不同?
难道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保障像管先生这样的特殊人群的权益吗?
有人说,这做法未免太不人性化!这跟逼着哑巴说话有什么区别呢?
哪天要是腿没法走,去买轮椅,是不是还要走两步以证明?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待管先生的遭遇?
《残疾人保障法》第3条规定:残疾人在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
尽管运营商规定人脸识别是为了防止新开手机卡被他人盗用,但这个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实际上对管先生构成了基于残疾的歧视。
因为管先生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人脸识别,而运营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替代方案,导致他无法像其他公民一样平等地享受办理手机卡的权利。这侵犯了管先生的平等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管先生作为消费者,在办理手机卡这一服务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运营商作为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合理、便捷的服务流程,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然而,运营商仅以人脸识别作为唯一的验证手段,未能考虑到特殊消费者的实际情况,设定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运营商应该通过管先生的这件事进行反思,针对特殊消费者制定专门的验证流程,以确保所有消费者都能平等地享受到服务。
对于管先生的遭遇,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