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遭8年冤狱判死刑4次,无罪释放获赔60万,真凶仍未现。这起案件,以及与此相类似的案件,我们看后,肯定会追问:这是怎么造成的冤案?有谁来为这些冤案担责?结果好像没有人担责,真正为这些冤案担责的是国家。因为最后都是以国家赔偿了结。我们有些不明白,为何那些造成冤案的人没事,却让国家来为他们担责?是因为他们代表的是国家么?如果是代表国家,那破案时,就不能做到缜密没有疏漏么?就拿这件事来说,检方提供的证据存在以下问题: 1、被告人供述反复,且存在刑讯逼供嫌疑。 2、证人证言前后矛盾。 3、物证与案件事实不符。 4、缺乏关键性客观证据。 可为何不把这些问题解决就判了呢?难道是为了结案而结案?而更让人痛心的是,你这样结案,却让真凶逍遥法外,让死者在天之灵不得安宁,你们能心安么?
安徽教师遭8年冤狱判死刑4次,无罪释放获赔60万,真凶仍未现。这起案件,以及与此
睿评趣事
2025-01-08 11: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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