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女子刚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抛弃,被现在的养父母收养后,谁知女子亲生父母找了过

沙僧说事 2025-01-02 08:59:12

安徽,一女子刚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抛弃,被现在的养父母收养后,谁知女子亲生父母找了过来想要相认,遭女子拒绝后,亲生父亲竟然称怀胎十月也算是养育,要女子拿出20万的养育费用出来,网友纷纷表示,人家没追究你遗弃罪已经很好了。

一女子发视频称,她于1991年的一个凌晨出生。在三四点的时候,她被亲生父母无情地抛弃在了大街上。直到早上七八点,现在的外婆路过此处,将自己捡了起来,随后便将其交给了自己的女儿女婿抚养,从此,他们便成了女子的养父母。

女子在养父母的悉心照料下慢慢长大,日子虽不算富裕,甚至可以说有些清苦,但养父母倾尽全力,让她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在女子10岁左右的时候,因机缘巧合之下,女子的亲生父母经人介绍,竟又找到了她。当亲生父母看到女子的养父母生活条件很差时,他们担心女子认回自己后,会被这贫困的家境所“拖累”,于是便冷漠地选择了不相认。

然而,不久前,事情又有了新的变化。亲生父母不知出于何种缘由,竟又主动找了过来,提出要与女子相认。

女子当即表示了拒绝,表示没有必要再相认了。没想到,亲生父亲竟然竟要求女子支付20万的抚育费,还振振有词地表示,虽然没有将她养大成人,可十月怀胎也是养育之恩。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其中涉及到诸多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首先,亲生父母当初将女子遗弃在大街上的行为,已然涉嫌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亲生父母对刚出生的婴儿负有抚养的法定义务,而他们却选择了遗弃,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法律所规定的抚养责任。

其次,由于是抛弃行为,那么,该行为就属于遗弃罪。

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女子的亲生父母会面临刑事处罚。

再者,关于亲生父母他们索要20万抚育费的问题,也是站不住脚的。在法律上,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而亲生父母在女子最需要照顾、最需要亲情呵护的成长阶段,并未履行这一义务,是养父母承担起了抚养责任,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将女子养大成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反过来讲,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是无权向已经成年且由他人抚养长大的子女索要所谓“抚育费”的,他们的这种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反观女子的养父母,虽然与她没有血缘关系,但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假设已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建立起了拟制血亲关系。

《民法典》中对于收养关系有着明确的规范,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尽到了抚养教育的责任,那么女子对养父母就有着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基于合法收养所产生的法定后果。

女子面对亲生父母这般无理的要求,心中满是委屈和无奈,但她却坚定地喊话亲生父母,未来自己只会更努力,让养父母过得更好。其实,真正的亲情不是靠血缘维系,更不是用金钱去衡量,而是在那些平淡日子里的陪伴、关爱与付出。养父母在她最无助的时候给予了她一个家,那这份恩情她要用一生去回报。

而亲生父母的做法,无疑是既违背了公序良俗,又无视法律规定的行为,他们丢失了为人父母最基本的责任与担当。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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