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金额小+租期短+租金高,不符合融资租赁合同主要特征,驳回诉请。原告甘某诉被告王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李大贺律师律师认为,原告作为自然人从事融资租赁,违法;融资金额小+租期短+租金高,不符合融资租赁合同主要特征,名租实贷。但,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需要当事人进一步举证以查明借贷事实,也能涉及案外人的切身利益,故不宜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判决:驳回甘某的诉讼请求。
融资金额小+租期短+租金高,不符合融资租赁合同主要特征,驳回诉请。原告甘某诉被告
李贺说
2024-07-13 08: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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