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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女子带7岁的儿子到游泳馆玩,一不留神,孩子溺水身亡,后经商定,游泳馆赔

广东广州,女子带7岁的儿子到游泳馆玩,一不留神,孩子溺水身亡,后经商定,游泳馆赔偿1305500元,谁料,孩子生父认为女子监管不利,才导致孩子溺水身亡,把她告上法庭,索要全部赔偿款,女子懵了:孩子出生到7岁,一直由我和我父母养育,生父从未出过一分抚养费,甚至连孩子病危,他都不曾看过一眼,他凭什么那么要求。最终,法院经过一审、两审,得出同样的结果。 2024年8月,天气正闷热的时候,一位邓女士带着7岁的儿子小邓去游泳馆玩水。谁能想到,不过是转身的功夫,孩子就出了意外,等发现时已经溺水,送到医院抢救也没能挽留住这条小小的生命。突如其来的悲剧把邓女士击垮了,终日以泪洗面,满心都是对孩子的愧疚。 好在经过协商,涉事游泳馆最终拿出了1305500元的赔偿金,算是给悲痛中的邓女士一点慰藉。可她还没从丧子之痛里缓过神,一个久未联系的人就找上门来,彻底打乱了她的生活,这人正是孩子的生父罗某。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罗某不是来安慰她的,而是直接把她告上了法庭,张口就要拿走这130多万的全部赔偿金。他给出的理由很简单,说是邓女士在游泳馆里没看好孩子,监管失职才导致孩子溺水,过错全在邓女士,所以她不该分甚至少分赔偿金。 换谁遇上这事儿不得懵啊?邓女士当时就傻了眼,心里又气又委屈。她怎么也想不通,这个从孩子出生到7岁,几乎没管过一天的男人,凭什么这会儿跳出来指手画脚,还想独吞赔偿金? 邓女士在法庭上一五一十地说出了实情,字字句句都透着心酸。孩子自打2016年出生,就一直跟着她和外公外婆生活,罗某作为亲生父亲,七年来没掏过一分钱抚养费。那会儿罗某是货车司机,收入不算低,可钱全被他拿去赌博了,根本没心思管孩子。 更让人心寒的细节也被摆了出来,孩子还在襁褓中的时候,曾经突发重病住进医院,医生都下了病危通知书,可罗某别说来医院探望了,连个问候电话都没有,更别提承担医疗费了。这些年,孩子的吃喝拉撒、教育医疗,全靠邓女士和她的父母扛着,罗某就像个局外人,从未尽过一天父亲的责任。 邓女士承认,那天在游泳馆里,自己确实有疏忽,没能时刻盯着孩子,对于孩子的离世,她比谁都愧疚自责。可这只是无心的过失,不是故意为之,更何况她作为孩子的主要抚养人,承受的丧子之痛已经是最沉重的惩罚。 反观罗某,平时对孩子不管不问,孩子出事后第一时间不是悲伤,而是盯着赔偿金盘算,甚至倒打一耙指责邓女士,这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法庭上,证据一五一十摆着,罗某的辩解显得格外苍白,他说因为孩子跟母姓才不怎么管,可这根本不是逃避抚养义务的理由。 法律终究是公正的,讲究的是权利与义务对等。虽然从法律上来说,父母都有权分配孩子的死亡赔偿金,但前提是要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罗某七年未尽抚养义务,没给孩子半点关爱,自然没资格要求全额赔偿金。 一审法院审理后,做出了判决,扣除邓女士垫付的4万多丧葬费后,按照二八比例分配剩余赔偿金,邓女士分得80%,大约101万元,罗某只分得20%,大概25万多元。罗某不服这个判决,又提起了上诉,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还是维持了原判。 这两审判决算是给了邓女士一个公道,也让罗某的如意算盘落了空。说到底,为人父母不是光有血缘关系就行,更要尽到抚养和陪伴的责任。孩子活着的时候不闻不问,死了却想靠着血缘分走巨额赔偿金,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亲情不是用来算计的,责任更不能逃避。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一个失职的人,只有真正尽到自己的义务,才能心安理得地享受应有的权利。 希望这样的闹剧以后不要再发生,毕竟每一笔赔偿金的背后,都是一条逝去的生命和一个破碎的家庭,容不得半点算计。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