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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持创新创业这件大事上,上海又落下关键一子

三年间,为了两桩事,上海海洋大学教授王丽卿白了不少头发。那是2010年到2012年,她刚开始在职创业不久。先是负责公司业务的学生闹着要“分家”,再是遇上一起订单纠纷。尽管它们后来都得以平息,却在王丽卿心中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放到现在,这些事也许根本不会发生。”王丽卿经历的那些年,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仍处于摸索阶段。但情况很快起了变化。2015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完善本市科研人员双向流动的实施意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双向兼职、离岗创业。一场探索不再静默无声,一池春水就此涌流起来。十年来,上海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持续完善,科研人员参与双创活动热情和成效不断提升。随着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加速融合,上海的创新创业环境既面临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的挑战,也迎来优化政策供给、赋能创新发展的机遇。近日,上海市人社局推出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双创十五条”。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佳瑛表示,“双创十五条”旨在打通科研人员院企、校企流动通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这进一步理顺了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制度的底层逻辑,更是适应新形势、新需求的必要之举。

定心丸:大胆开展成果转化

据了解,“双创十五条”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科研人员,聚焦离岗开展高价值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派出合作、引进企业人才四类形式,为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搭建桥梁。对“老创业人”王丽卿来说,这些形式并不陌生。1992年,她从上海水产大学(后更名为上海海洋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当时各地水产养殖产业育苗需求旺盛,水生生物学专业的她被学校派往金山、湖州、龙口等地的养殖场,帮助开展育苗工作,每年一待就是三四个月。进入新世纪,又有不少房地产公司向学校抛出了橄榄枝。2005年,在校领导支持下,王丽卿成立了上海水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水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各方水景楼盘提供水体生态净化保护解决方案。“初衷就是为了方便承接项目,也没想过创业。”产业行业有需求、事业单位有意愿、科研人员有能力,这就是双创的缘起。然而,彼时由于缺乏制度支撑,像王丽卿这样“先吃螃蟹”的人,即使走过了最艰难的初创期,仍然不时感到焦虑——到底能不能同时拥有多重身份?单位会不会哪天突然要我退出公司?或者干脆让我离职?随着政策的明朗化、系统化,如今,这些顾虑已然消散。近年来,我国事业单位改革持续深入,对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按规定通过参与合作、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等形式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双创十五条”就是上海围绕这一重要决定部署,进一步提出促进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招良策。“新政坚持问题导向,回应事业单位不愿、科研人员不敢这对内在矛盾。”市人社局专技处(事业处)处长祝颖华告诉记者,当前存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兼顾本职工作难、创新创业活动中事业单位监管难、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动评价难等问题,这些制度性空白、政策性断点都亟待填补。为此,新政将双创需求与整体人事制度、程序配套、权利义务等关联起来。以科研人员离岗开展高价值创新创业为例,新政规定,创业人员离岗期间,可在原单位或所在企业申报职称,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返回时如无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聘用,确保平稳过渡。“这相当于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上海科学院区块链技术研究所所长兼上海软中智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戴炳荣说,随着身份的解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科研人员甩开思想包袱,大胆开展成果转化工作。

工具箱:呵护与放手的平衡

前段时间,戴炳荣在一次活动上遇到了前辈王丽卿。两人发出同样的感叹:创业和科研完全不是一回事。戴炳荣长期在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从事大数据和区块链创新应用转化。过去,他和团队主要通过专利转让、联合开展科研项目等方式将技术创新应用于产业实践。但随着项目结束,与企业的合作也就告一段落,科研成果转化缺乏持续性。2023年,眼见政策环境趋于成熟,戴炳荣在单位鼓励下,决心做点不一样的事。他带领团队投身到成果转化公司的创立工作中,开始获得更多接触市场的机会。“做科研主要是技术驱动,面对市场必须转换思维、直面需求,找出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他感慨,这一过程中,最大的挑战不是技术本身,而是如何将技术转化为客户需要的产品。在为某铁路集团搭建数据基座时,他的团队就与对方产生了争执。“一开始你讲你的,他讲他的,聊得很开心,但聊完之后又感觉哪里不太对,仿佛鸡同鸭讲。”戴炳荣说,科研人员往往专注于技术,对行业了解有限,容易导致沟通不畅、合作受阻。诚然,不是所有科研成果都适合转化,也不是所有科研人员都能顺利创业。“从1到10”,“从10到100”,每一步跨越都需要更专业、更精细的服务保障。为发挥事业单位成果转化服务功能,“双创十五条”的政策工具箱增添了两个新事物——一是支持开展长周期、高价值创新创业,首次离岗期满未盈利的,可回岗转为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回岗时间不计入离岗期限。二是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设置不超过1年的创业暂缓期,不计入离岗期限。祝颖华解释,两者都意在为双创提供综合诊断,降低失败风险。在离岗创业前,诊断其技术路线、商业价值、市场前景等;创业过程中,则评估其企业规模、融资情况、盈利情况等。“如果发现还不具备成熟条件或达到既定目标,那就要劝退了。”“劝退”是一种呵护,是为了更好地“放手”。在强化服务的同时,“双创十五条”加大放权力度,规定兼职创新与在职创办企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单位一般应予同意;加大激励力度,提出规范派出合作管理,明确三方义务权利,派出人员同等享有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等权利,事业单位可按规定给予奖励报酬,相关支出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戴炳荣用三个“更”来形容新政:更包容、更细致、更直接。“别担心,干就完了。”

旋转门:走高价值创新之路

事业单位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力量。在上海,80%的事业单位属于教育、卫生、科技领域,80%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全国领先。

上海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孙真荣指出,由于传统原因,我国大部分优秀科研人才、科技创新策源成果都集中在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产业一线创新人才短缺,企业整体技术创新能级不够高。当前,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正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迫切需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带动产业技术能级提升。

“近年来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就是在院企、校企之间建立‘旋转门’。”孙真荣说,通过这样一扇“旋转门”,充分打通科研人员流动通道,可以最大限度激发科研工作者的创新创业活力,把最懂技术的人推到离市场最近的位置,让更多研究成果“从纸变成钱”。

人力资源要素的合理有序流动应当是双向的。事业单位人才流向企业,企业人才同样可以流向事业单位。

本次新政鼓励事业单位设置“项目经理人”“成果推广专员”“技术经理人”“转化服务岗”等创新岗位,可优先参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级职称评审;设置“产业导师”“企业教授”“创业导师”等流动岗位。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

“好技术不一定有产业应用前景,或者可能还没到火候。火候什么时候到,这需要有产业背景的人来提供战略研判。”孙真荣说,以上海科学院为代表的科研院所,需要通过科研与产业的双向赋能,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从“知识创造”向“价值创造”转变,更好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创业二十载,王丽卿带领水生科技公司完成的大大小小治理项目已逾700个,获70余项专利/集成技术,参与9项行业指南;戴炳荣的智链公司成立两年来,累计营收超2000万元,获17项软件著作权,参与3项国家/地方标准,通过国际体系认证,成果应用于政府治理、智慧交通等领域。

“发挥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优势,坚持有组织科研,体系化推进产学研合作。”祝颖华说,“双创十五条”以人事制度为杠杆,最终指向的正是这类长周期、高价值创新创业。王丽卿也直言,不怕跟别人拼技术,创业路上底气越来越足。

这是三十多年前,她大学毕业之际从未想过的画面。“当时我不知道学水生生物学的人除了留校任教或者去环保部门,还能做什么。”如今,时间已经证明,他们还可以做很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