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由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次修法将“安全”置于首位,明确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乘员头盔,电动自行车用于互联网租赁或者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发放专用号牌。
据介绍,新《条例》聚焦热点、难点问题,针对超速、闯红灯等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违法拼改装,停车充电设施不足,以及快递、外卖行业车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逐一作出回应,充分体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副局长来剑戈介绍,新《条例》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有关非机动车通行的主要规定进行了汇总,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在该市登记后方可在该市道路行驶,禁止滑板车、平衡车等器械、装置、工具上道路行驶。同时,规定了不得闯灯、越线、逆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不得有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拨打接听电话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不得醉酒驾驶”“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下车推行”等多项通行规则。
来剑戈说,佩戴头盔事关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世卫组织的报告,自行车头盔可降低69%的头部损伤风险和79%的严重脑部损伤风险。新《条例》将原来规定的“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调整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并设定了警告或罚款的法律责任。
对于快递、外卖等行业车辆,新《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用于互联网租赁或者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发放专用号牌。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算法备案手续,制定算法规则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规则,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合理确定配送时间、路线等标准和要求,定期开展算法审核、评估、验证,动态优化算法规则,保障从业人员依法、安全、文明驾驶。同时,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保险、统一配发车辆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保障水平。
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禁止改装、加装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情形。同时,将经营性拼改加装行为的最高罚款数额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可责令停业整顿。此外,将电动自行车可载未成年人年龄从十二周岁调整至十六周岁以下。
来源|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雪泓)
来源|余瀛波
编辑|吕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