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德法院这个通报让人心里很不舒服,法院干警开车出差一天,中间到底能不能吃饭?如果要想吃饭,无论到商场买东西还是到饭店和路边小吃摊吃饭,是不是都属于公车私用?如果不吃饭,正常人一天会饿的不行,容易出现低血糖,特别是驾驶员一天不吃饭交通安全很难得到保障。除非是出发之前在车上带干粮,可把干粮放在公车上,是不是也是占公家的便宜?如果这样推论下去,很可能开公车就不能吃饭,这样要求工作人员好吗?这是不是一种走极端?

广东英德法院这个通报让人心里很不舒服,法院干警开车出差一天,中间到底能不能吃饭?如果要想吃饭,无论到商场买东西还是到饭店和路边小吃摊吃饭,是不是都属于公车私用?如果不吃饭,正常人一天会饿的不行,容易出现低血糖,特别是驾驶员一天不吃饭交通安全很难得到保障。除非是出发之前在车上带干粮,可把干粮放在公车上,是不是也是占公家的便宜?如果这样推论下去,很可能开公车就不能吃饭,这样要求工作人员好吗?这是不是一种走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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