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八旬老太在养老院摔倒骨折,需要家属签字手术,老太儿子却问,手术谁掏钱?如果养老院不担全责,他就不签字。因为责任一直没划分,老太拖了27天,都没能手术。
王磊(化名)在外地忙工作,突然接到养老院电话,说他母亲谭老太在养老院里摔倒了,骨折了,需要做手术。王磊作为儿子,得赶回去签手术同意书。
谭老太年过八旬,腿脚不便,走路颤颤巍巍的。1月19号这天,她在养老院里遛弯儿晒太阳,一不小心摔倒了,疼得半天起不来。养老院赶紧把她送到医院,一查,髋关节骨折了,得做手术。
做手术得打麻药,谭老太这把年纪,打麻药有风险,得家属同意并签字。养老院工作人员连忙联系王磊,可一直没收到答复。好不容易联系上了,王磊的态度却让他们大吃一惊。
王磊认为,母亲在养老院摔倒,养老院得负全责,得赔偿。责任没分清,他不同意手术,谁出钱?养老院承认有疏忽,但不愿负全责,说谭老太自己走路没注意,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王磊一听就火了,坚持认为养老院得负全责。双方一直僵持不下,王磊就是不同意手术。时间一天天过去,谭老太的病情却不能等,医生建议尽快手术,长期卧床对老人不好。
养老院工作人员心急如焚,找到记者帮忙劝劝王磊。记者联系上王磊,劝他赶紧签字让母亲手术。王磊却没好气地说,这么多天了,责任还没分清,钱谁出?记者反问他,那你这么多天干什么去了?王磊气坏了,大喊:我干什么要跟你汇报?
王磊坚守自己的立场,认为必须先分清责任再考虑治疗。他知道,一旦签字,就意味着承认了养老院的部分责任,会影响后续赔偿。
养老院和记者都无能为力,看着谭老太可怜巴巴地躺在床上等着手术,心里都同情她。那谭老太摔倒一事,究竟是谁的责任呢?
《民法典》规定,养老院作为照顾场所,有责任提供安全环境和适当照顾。如果养老院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得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谭老太自己也有过错,比如走路不稳或没注意环境,那就可以减轻养老院的责任。
这涉及到双方责任的划分,王磊坚持要求分清责任,就是基于这个法律原则。他认为如果母亲有责任,养老院就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此,你怎么看?
信息来源:椒点视频−2025.1.24−《八旬老人骨折27天急需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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