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小帅与小美恋爱借款纠纷:2023 年 9 月,小帅与小美通过社交软件相识并恋爱,小美以 “家人去世需要钱” 等理由向小帅索要资金。2024 年 1 月两人结束未满四个月的关系后,小帅为回收所花费的 28,000 元和两部手机将小美告上法庭。法院认定小帅提出的 10,000 元借款有效,其余大部分经济往来视为恋爱中的赠与
案件经过 相识相恋:2023 年 9 月,小帅与小美通过社交软件相识,不久确定恋爱关系。 借款与转账:恋爱一个月时,小美以 “不开心,一万没借到,我是问你借”“家人去世需要钱” 等理由,通过微信向小帅索要钱财,小帅先后向小美转账 10000 元、5000 元。交往 2 个月后,小帅因认为小美是为钱才与自己交往而报警,之后小美要求小帅 “转钱来为报警道歉”,小帅又向小美转账 5000 元。2024 年 1 月两人分手,恋爱 4 个月里,除以上 20000 元外,小帅还陆续向小美微信转账 8000 元,并为小美购买两部手机,分别支出 5399 元、3599 元。 纠纷产生:分手后,小帅多次要求小美返还上述转账及购买两部手机的费用,小美表示拒绝,小帅遂将小美诉至法院,要求小美返还上述费用 28000 元及 2 部手机费用 8998 元,并主张其中 10000 元为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