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女孩和父亲吵架,被父亲打了,冲动之下,女孩喝下“百草枯”,没想到,父亲却让她再喝一杯,还不让她去医院,可妈妈说:让她死在医院,不要待在家里。女孩瞬间后悔,立马打了110,民警赶到,发现女孩开始剧烈咳嗽,不停干呕,急忙给她送到医院。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小莲情绪很低落,什么都不想做,偏偏父亲看不惯她这个样子,张口指责她,天天在家待着也不出去赚钱。
听到父亲这话,小莲心里有些委屈,自己生病了,父母却不当一回事,反而觉得自己在家碍事。
所以,小莲回了一嘴:我在家待着不行吗,碍你事了?
没想到,父亲见她敢顶嘴,便教训了她几句。
偏赶上小莲心情最差的时候说她,她也不服气,就回了嘴。
于是,父女俩发生了争执,两人情绪激动地情况下,父亲动手打了小莲。
小莲被打后,她彻底崩溃,冲动之下直接取出一瓶农药当着父亲的面喝下。
那一刻,她以为父母会担心,会着急,但是,并不是这样……
那一段时间,小莲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脑子里总是时不时的冒出一些想离开这个世界的想法,她在网上查过,自己有抑郁倾向。
她压力大,不知道该向谁去说,父母更是不理解自己,只要和他们说,一定会被指责,你怎么还抑郁,你就是不知足。
小莲偷偷去医院看了,自己真的得了抑郁症,告诉了父母后,面对的却是他们冷淡又不在乎的表情。
她想拥有父母的关心和爱护,但是,她发现得到的只有冷漠。
后来,小莲偷偷在网上买了一瓶农药,放在了家里。
在她和父亲发生争执后,她第一时间想到了这瓶药,毫不犹豫取出来直接喝下。
让小莲伤心的是,她喝下药后,以为父母会为自己着急。
可是,父亲第一反应不是救她,而是让她再喝一杯。还让她待在家里,不让她去医院,死在家里。
小莲忍着农药带来的刺激,心里说不出的难过。
然而,母亲却说,让她去医院,死在医院里,不要死在家里。
这一刻,小莲猛然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死?
她立马报警:我喝了百草枯,并且我父亲对我有些家暴行为,他要求我再喝一杯。
听到小莲的这句话,民警都惊呆了,你父亲(让你再喝一杯)?
等民警赶来时,小莲突然开始出现剧烈的咳嗽,不停地干呕。可把大家吓坏了。
小莲看到陌生人都如此紧张自己的时候,她突然崩溃大哭,我活不下去了!
民警一边安慰她,一边联系120,很快将小莲送到医院。
经过医院抢救,小莲脱离了生命危险。
万幸的是,小莲在网上买的不是百草枯,而是除草剂。
小莲得救了,算是捡回一条命,也希望她以后学会爱自己。
也希望小莲的父母可以带着孩子积极治疗,帮助她走出抑郁的阴霾。
那么,从法律方面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父亲不应该对小莲有家暴行为。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小莲报警称,父亲对自己有些家暴行为并且还要求她再喝一杯。
家暴不只是动手打人就是家暴,语言暴力也属于家暴。
小莲父亲在女儿喝下农药后,不仅不制止,还让她再喝一杯,并不让去医院,死在家里。
如果,小莲说的属实,并且有相关证据证明父亲对自己有家暴行为,其父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2、小莲和父亲在争执过程中,冲动之下喝下农药,父亲却不让她去医院,构成侵权。
《民法典》第1005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小莲因为抑郁症喝下除草剂,其父亲在知道女儿喝下农药的后果有多严重的情况下,还不让她去医院。
其父亲不仅不及时施救,反而阻止小莲去医院,明显违反了民法典关于生命权、健康权的保护规定。
所以,小莲父亲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小莲喝下除草剂,父亲和母亲的冷漠态度,侵犯了小莲的健康权。
《民法典》第1004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小莲父亲在和女儿争执时,如果有言行不当的地方,导致小莲情绪失控喝下除草剂,那么,小莲父亲则侵犯了小莲的健康权。
而小莲母亲让送医院,让她死在医院,不要死在家里。也是对女儿的健康权的一种侵权。
不管吵架时有多气愤,作为父母,在孩子的生命面临危险的时候,第一时间应该先救人,而不应该先推脱责任,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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