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了良心!”重庆一男子,买彩票中了573万大奖,他不仅没跟妻子透露一个字,还精

运良说是非 2024-05-03 11:52:20

“坏了良心!”重庆一男子,买彩票中了573万大奖,他不仅没跟妻子透露一个字,还精心设下一个圈套,让妻子净身出户。离婚第2天,前妻听闻此事,一纸诉状将男子告上法院,要求分割230万。谁料,男子却说彩票是他母亲买的,跟前妻没关系。 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 凌晨3点,在娘家的袁梅突然接到丈夫熊小涛的电话:“你明天回来一趟,我同意跟你离婚。” 丈夫突然变得这么干脆,百般滋味顿时涌上袁梅心头。 曾经的他们在外人眼里,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袁梅一直以为,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有一个疼她,爱她的好老公。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熊小涛却有了许多花花肠肠。 因为喜欢买彩票的缘故,熊小涛竟跟彩票店的老板娘成了亲密的异性朋友。袁梅知道后,赌气回娘家,还提出离婚。 原本她只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让丈夫回心转意,哪知事与愿违。 袁梅也是一个性格好强的女人,次日她便火速赶回婆家。为了顺利离婚,熊小涛还拿出提前写好的协议书,女儿归他抚养,不需要袁梅支付一分钱抚养费,夫妻俩创业失败欠下了30万外债,也不需要袁梅承担。 袁梅也没有多想,痛痛快快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 办完离婚手续那天,袁梅独自去云南散心。谁想,却突然接到闺蜜的道喜电话:“你现在要成富婆了,你老公一下子就中了573万,赶紧请吃饭。” 袁梅听得一头雾水,立即给15岁的女儿打电话确认此事。当袁梅从女儿嘴里证实此事,瞬间不淡定了。 当天坐飞机回到重庆,可当她打电话向他熊小涛求证时,他却一口否认,说中奖的彩票是他母亲买的,跟袁梅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还对袁梅一番挖苦讽刺,嘲笑她想钱想疯了。 对于袁梅来说,首先就是要弄清楚这张中奖彩票购买的时间,经查中奖彩票是在他们还没有离婚的时候购买。 那么这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熊小涛除去交税实际兑奖460万,袁梅要前夫支付她一半230万。 而这边,熊小涛一口咬定彩票是他母亲所购买,双方多次协商不成,最终袁梅一气之下将前夫起诉到法院。 一审判决和稀泥,彩票中奖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熊小涛支付袁梅115万。然而,对于这样的结果,双方都不服上诉。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问题的关键彩票究竟是谁购买? 熊小涛声称彩票是他母亲买的,不仅有彩票店老板娘的证词,开小吃店的大妈也说,老太太买彩票出门没带钱,从她店门口经过,找她借了100块。 袁梅认为这两个人都在做伪证。 A:熊小涛兑奖之后给彩票店老板娘一次转了14万,这笔钱显然就是好处费。 B:大妈跟熊小涛一家有亲戚关系,彩票购买时间是大年三十,小吃店并没有营业,她没跟老太太见过面。 C:老太太从没有买过彩票,熊小涛一直痴迷于购买彩票。 D:袁梅女儿证实,彩票是父亲购买,中奖后父亲还告诉过她,只是没说出具体金额。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袁梅认为彩票是熊小涛所购买,所提供的这个证据具有高度盖然性,再结合女儿的证词,因此法院最终采纳了她的举证,认定彩票就是熊小涛所购买。 2:彩票中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熊小涛兑奖时他已经离婚,但根据购买彩票实际日期来推算,460万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2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等 彩票属于投资收益的一种,因此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时一方故意隐藏、转移财产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熊小涛中奖之后,没跟妻子透露一个字,随后又快速跟妻子离婚。这种行为就是故意隐藏财产,现如今,袁梅要求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财产合情合理。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二审判决如下,综合各种因素考虑,中奖彩票为熊小涛所购买,兑奖的46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熊小涛支付前妻袁梅230万。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这样的结果,袁梅欣慰至极。 这件事能够圆满解决,袁梅的女儿功不可没收。 就因为她在法庭上说了真话,得罪了父亲这边,导致父亲对她有看法,懂事的女儿说:“我不后悔,因为我不想说假话,这本来就是我母亲应得的”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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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华仔

华仔

7
2024-05-03 23:00

赔了夫人,又赔了钱。是个狠人

运良说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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