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女子开车,将她的男同事撞倒在地上。保险公司主动提出赔偿男同事960块误工费,谁想,女子老公坚决不同意:他只是蹭破了点皮,还能上班,凭什么要给误工费?网友:远离这种男人!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45岁李小红是嘉兴桐乡本地人,为赚钱贴补家用,她在一家医疗用品厂里上班。 2024年4月15号下班时,李小红慌慌张张赶回家给孩子做饭,在厂门口急转弯,将骑摩托车的男同事撞倒在地上,对方摩托车的后备箱盖子都翘起来了,男同事周伟倒在地上,半天才爬起来。 但周伟却说自己并没什么事,看着散落在地上的摩托车,周伟希望李小红能够出钱维修,但具体要多少钱,双方没能达成一致。 在保安的劝说下,李小红拨通了交警的电话。 交警来到现场勘查,发现两人的车辆都有不同程度受损,交警调取厂门口的监控,确认是李小红转弯时将周伟撞倒,因此在事故认定书写李小红需负全责。 李小红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将此事告诉他们。 随后,周伟被送到附近一医院做全身检查,万幸的是周伟身体并不无大碍,只是脚上受了点皮外伤。按说李小红应该感到庆幸。 可当李小红的丈夫杨真得知,保险公司要赔周伟230块医疗费,800多块车修理费,以及一笔960块的误工费。 杨真瞬间炸开了锅,他觉得周伟只是受了点皮外伤,而且第二天依旧在上班,并没有耽误周伟赚钱,又何来误工费一说呢? 保险公司弄得一头雾水,这笔钱全部都是由他们出,杨真干嘛不同意呢? 保险公司解释,像这样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要将误工费算进去。 杨真却认为保险公司这样的做法太不负责任,坚决认为周伟在上班,就不能算误工费,因为杨真一直不同意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此事就这样一直僵持了好几天。 搞笑的是,作为受害人的周伟没有给记者打电话,反而是杨真打电话向记者寻求帮助。而这边,周伟也一直没露面。 其实周伟不仅仅是李小红的同事,而且还是她的车间主任,正常情况下,李小红将主任撞倒在地上,不管对方有没有受伤,都应该买点水果慰问一下,说句对不起。 结果,这杨真却一直强调周伟只是受了点皮外伤,不能给误工费。 记者拨通保险公司的电话,询问如果周伟在上班,还需不需要赔偿误工费,保险公司沉默了几秒,只能如实回答,伤者能够上班,那就不需要赔偿。 杨真这么一闹,保险公司最终同意将960块误工费取消。 众多网友表示理解不了杨真的脑回路,保险公司愿意出这笔钱,他为什么不同意,对他有什么好处? 自己老婆还在别人手底下干活,难道就不怕以后被报复吗? 聪明的男人,不是应该趁这个机会,跟对方搞好关系吗? 全责把人撞了,自己一分钱不用出,保险公司赔对方误工费都不肯,没有人性。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此事该如何解决呢? 1:交通事故认定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不要破坏现场,第一时间拨打交警电话,交警来到现场勘查,根据具体情况划分双方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回到本次事件中来,杨真承认这起事故,他的妻子负全责。因为他们买了车险,所以由保险公司赔偿。 作为过错方,杨真不应该阻止保险公司支付960元误工费。 2:什么叫误工费呢?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在此期间无法正常上班,导致经济收入减少,因此负有责任的一方,应该给予对方一定的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费等。 3:杨真是这样认为的 凡事都必须要实事求是,假如周伟伤得很严重,无法上班,赔偿误工费天经地义,但他明明只是受了点轻松,却拿到误工费,这样不符合规矩。 《民法典》第6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也有网友表示,杨真太过较真,格局太小,没有必要计较这么一点小事。周伟受伤仍然坚持上班,这并不影响他拿到误工费。 对于杨真这样的做法,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浙江嘉兴,一女子开车,将她的男同事撞倒在地上。保险公司主动提出赔偿男同事960块
运良说是非
2024-05-02 13: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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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被淹死的鱼
这不是情商低,是智商低
上海老康
当心人家把老婆绿了
逗逗的豆豆
说白了保险公司赔这个钱目的就是为了安抚伤者别闹。这下好了,有得闹得
新科工控
心胸狭隘,见不得保险公司赔的钱。
漂洋过海来看你
这么多年了,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平平淡淡
不可理喻!
友友
只是擦伤了皮?就一惊吓的精神损伤有得你赔了[滑稽笑][滑稽笑]
代号F
离这货远点,小心挨雷劈!
夏天柠檬
交强险陪不陪别人车的啊,误工费呢,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是不是不想走商业险,只走交强险
用户10xxx19
无语!
梦回唐朝
保险公司感谢他